淡然1 发表于 2024-4-8 12:54:46

请公交公司担负起应该担负的责任

3月19日下午5点左右,我婆婆化疗结束(晚期癌症病人预期只剩几个月寿命也说不定)乘坐7路公交车回家,到楚水中学站台下车,老人一只脚刚迈出车门,公交车驾驶员就关门夹住了我婆婆还未迈出车门的另一只脚,并启动了车辆,致使老人左脚和右脚骨折的事故。

驾驶员现场报警并承认是自己操作不当和车辆有损坏(驾驶员坦诚自己早已在公司相关的微信群中反映了不少于3次,向其领导反映过的 就是这辆出事车辆影像设备已坏,公司都未维修)致使老人受伤,交警认定担此事故全责。驾驶员的操作不当和使用故障车辆对因公交公司明知车辆有故障,长期未维修最终引发事故,应属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请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彻查此事,并按相关法律规定对责任单位作出相应处罚。

此事发生后国投大衙门下属单位公交公司不管不问,无良保险公司竟然说陪护费每天80元,最多两个月的陪护费,这种晚期病人一个人服侍根本弄不起来,要两个人才能弄得过来。你在兴化这么一点钱怎么找人服侍?老人骨质松散又是晚期癌症 这个腿两个月就会好吗?原本自己还能走的,现在躺下了,雪上加霜,更加重了病情和其生活质量,在骨折治疗期间如果死亡了算不算诱因?。现在我的家庭因此闹的一团糟,家里还有一个老人要服侍,孩子上学还要按时按点做饭和接送。怎么办?
王女士 13815900116

侠客行 发表于 2024-4-8 13:26:29

公交公司这事有点麻烦了,人家陈述的也是中肯,治疗骨折期间死在医院了咋办?本身晚期癌症,可人家会自己走去医院化疗的,现在事故引起骨折,身体疼痛,好人也吃不消,何况病人了,会否加速死亡进程这是明摆的事,这账又怎么算?

直言不讳 发表于 2024-4-8 14:13:33

这事儿,公交公司虽然是始作俑者,但无良的是保险公司。事故发生后应该由保险公司接手妥善处理,公交公司只是配合提供相应的材料和情况说明,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额超过保额的部分则由公交公司承担。不然,保险的意义何在?
所以,当事人只应该找公交公司配合要求保险公司处理。主体已发生改变。

九里大侠 发表于 2024-4-8 14:25:50

顶帖显正能,请求相关部门给予支持!

GF5268 发表于 2024-4-8 14:36:47

人受伤警方认定是公交车全责,家属肯定要找公交公司负责,公交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应该为投保人出面赔偿。至于保险公司赔多赔少,能不能达成一致,伤者家属追责的是公交公司,这个程序没错。

闻1文 发表于 2024-4-8 16:27:40

不闻不问肯定逃避不了应该承担的责任,公交公司应该出面解决问题。

荻垛的刘怀荣 发表于 2024-4-11 11:17:26

彭红贵应该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请彭总解释。

荻垛的刘怀荣 发表于 2024-4-11 11:21:09

请问彭经理是维修费重要还是民众的安全重要!

侠客行 发表于 2024-4-11 14:57:50

这是由问题设备和职工操作失误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吧

兴化楚风 发表于 2024-4-14 13:21:41

这事怎么说的

西祠飞语 发表于 2024-4-15 12:29:41

公交公司全责就要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

彩云飘飘 发表于 2024-4-15 16:42:45

沉默是金:Q牛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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