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乡人在兴化 发表于 2024-5-9 16:49:20

维护法律尊严,惩治违纪违法行为。

2024年4月2日下午1时左右,新丰交警在陶庄镇连接线政府车站附近查酒驾。

带队民警是许副队长,警号是126973。(祖籍陶庄镇人)执法视频保存6个月公安局和交警大队可以调看。还有一名辅警高某某警号是320242,(祖籍是荻垛镇某某村)

当时查到一辆摩托车,驾驶员酒后驾驶,吹气是一百多驾驶员叫夏建峰,是陶庄镇夏北村人,这个就是醉驾,查到醉驾之后高某某接了个电话就不抽血了,这就表明他们在弄虚作假。

听说许某某跟高某某是亲戚关系。

强力要求公安局严查……

鲤鱼跳龙门 发表于 2024-5-9 16:59:20

哈哈,扛上了

侠客行 发表于 2024-5-9 18:04:44

通过网上检索,公开信息如下:





原来是企业大老板啊!

世风日下 发表于 2024-5-9 18:32:23

按照法就要有人回家打零工了…

容易 发表于 2024-5-10 09:10:57

这回就看公安局怎么查了,先查酒驾驾驶员有驾驶证和摩托车牌照吗?关注到底

二十一世纪 发表于 2024-5-10 11:28:21

发了也没用公安局不会查的,许副队长今天离开了这是非之地,提升了指导员今天正式去安丰交警中队正式上班呢,好玩,关注到底

步步为银 发表于 2024-5-10 11:36:27

若属实就涉及职务违规违法

诚实百姓 发表于 2024-5-10 16:45:53

一件小事百姓顺手牵羊拿了个花卉都能惊动了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交警执法查酒驾知法犯法被吃瓜群众举报,就不能引起公安局重视吗

客服号 发表于 2024-5-11 11:09:59

经上面通知,发帖人最初注册用的手机号现为弃用的空号。
根据《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七条之规定,请注册账号名“外乡人在兴化”的用户重新绑定有效手机号使用。否则,按照本平台的规定,该账号将予以注销。请予以配合,谢谢!

外乡人在兴化 发表于 2024-5-11 11:29:03

网站你凭什么注销我的号码,我的号码是用身份证买的号码。

外乡人在兴化 发表于 2024-5-11 11:33:48

客服号 发表于 2024-5-11 11:09
经上面通知,发帖人最初注册用的手机号现为弃用的空号。
根据《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七 ...

请网站把公安发的要注销我的网名手续传上来

世风日下 发表于 2024-5-11 11:53:10

不先查一下事情举报的真实性,反而查网民存在的真实性了?你们是唯命是从了?这样下去网站的存在也没有必要了,你们缺少的是文人风骨…悲哀了…

世风日下 发表于 2024-5-11 12:03:34

民法典第三条公民有权匿名举报的,你网站又是啥规定,上出来我们网友看看?

兴化老王窝料 发表于 2024-5-11 12:04:22

不能质疑了?不能监督了?嘿嘿

侠客行 发表于 2024-5-11 13:25:35

兴化老王窝料 发表于 2024-5-11 12:04
不能质疑了?不能监督了?嘿嘿估计公安已经调阅过发帖人注册的手机号主身份信息了,大数据难道查不到吗,人家明明说是用身份证购买的手机号,就算弃用成了空号也一样查到购买时登记的号主信息的,你查不到不能怪网站更不能怪用户啊。

容易 发表于 2024-5-11 16:47:16

哇塞,有意思如果发帖人找到了,要求看当时执法仪公安局怎么处理这事?

佛魔一念 发表于 2024-5-12 11:44:33

《法律》不是为了社会正义,而是维稳工具……

千里走单骑 发表于 6 天前

二十一世纪 发表于 2024-5-10 11:28
发了也没用公安局不会查的,许副队长今天离开了这是非之地,提升了指导员今天正式去安丰交警中队正式上班呢 ...

明队在新丰待了七八年了,也该跳一跳啦!
​以为楼主的贴子成为绊脚石,有戏看的了,看来没影响啊!
失望

外乡人在兴化 发表于 6 天前

千里走单骑 发表于 2024-5-14 10:54
明队在新丰待了七八年了,也该跳一跳啦!
​以为楼主的贴子成为绊脚石,有戏看的了,看来没影响啊!
失望 ...

慢慢来不要急,他知法犯法,证据确实,公安局不处理,还提升了做指导员,够他们喝一壶的……

直言不讳 发表于 6 天前

世风日下 发表于 2024-5-11 11:53
不先查一下事情举报的真实性,反而查网民存在的真实性了?你们是唯命是从了?这样下去网站的存在也没有必要 ...

应予点赞!话糙理不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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