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0〕124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林湖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5名,其中:一般性公益性岗位11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6月1日前出生)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能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岗位见林湖乡公益性岗位情况表(附件1);登记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11)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3、拥有本乡户籍,或在我乡常住并有固定住所; 4、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5、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 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政府网站、“兴化人社”“古韵林湖”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至 7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兴化市林湖乡为民服务中心(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方可报名)。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5)其他需要证明人员身份的材料(如:退伍证、低保证等)。 4、资格审查。建立由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公益性岗位人员首先必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一旦无效即时退出。 (三)考试 1、笔试:报名结束后,将组织全体报名人员进行笔试(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不参加考试,采用面谈方式)。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试题全部从《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笔试题库》(报名结束公布)中抽取。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如果笔试人数少于岗位数,则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2、实践:应知应会的办公自动化的基础操作,满分100分(特定岗位不需要实践考试)。 考试时间约在7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根据笔试、实践(必须都满60分、特定岗位不需要实践考试)合计成绩,按岗位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果笔试、实践都满60分的人数少于招聘人数,则直接进入拟聘用的相关程序,聘用流程参照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相关做法;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根据面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三、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并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一般性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时间不超过6个月,期满后自行解聘、退出岗位。招聘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参照乡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管理执行。聘用为乡直单位一般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考核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考核工资每月 1200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不含个人缴纳部分);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只享有岗位补贴,不予缴纳社会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本公告由兴化市林湖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预约报名电话: 13961093053 (林湖乡为民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13815907948 (林湖乡党群工作局纪检组) 13912093983(林湖乡党群工作局组织组)
兴化市林湖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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