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论坛

查看: 26321|回复: 0

[通知公告] 国家医保局:核酸检测降价,核酸检测每人份不高于28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4-2 15: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4月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发布《关于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称,为适应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降低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大局,现就降低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政府指导价。各省份要将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28元;多人混检统一降至每人份不高于8元。实行检测价格和试剂价格分开计价收费的省份,要按照不高于上述水平设置封顶标准。
二、各省份应在2022年4月8日前完成调价工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的省份,可延后至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调价工作。当地医疗服务定调价程序规定需要调查成本和听取意见的,可采用简便易行的方式进行。
三、各省份医保部门参考目前全国已有的挂网采购价格,在4月30日之前,通过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竞价挂网、参与跨省联盟采购、区域价格比较等多种方式,使公立医疗机构可以将新冠核酸检测所需扩增试剂、提取试剂、采样器具等物耗成本降至单人单检价格的50%以内。
四、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
五、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不得借疫生不义之财,倡导参照当地公立医疗机构新冠核酸检测价格。
六、涉及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其它相关事项,按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5号)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




2022年4月1日


QQ浏览器截图20220402154121.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13705265750|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论坛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4-5-21 04:28 , Processed in 0.062981 second(s), 17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