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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诉求] 兴化有关职能,差ー个这样的友情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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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3 08: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致家长的温馨提醒

尊敬的家长朋友:

新学期伊始,为有效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切实防范培训风险,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孩子身心健康保驾护航,特作如下提醒:
一、自觉抵制学科类校外培训
“双减”政策明确要求,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且我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均无学科类培训资质。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

家长注意,投诉电话公布!

促进孩子的学业进步,关键是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请不要轻信各类广告宣传,不要为孩子报名参加任何学科类校外培训,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理性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
根据孩子的志趣特长,选择非学科类校外机构时,首先要关注机构资质,是否证照齐全。其次是否明码标价,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且不要超过5000元。第三是否有规范合同和正规发票等。

不要轻信虚假宣传,请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签订规范合同后再付款,并向机构索要正规发票,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相关资料,切实防范培训机构“退钱难”“卷钱跑路”等风险。

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请务必选择符合国家消防规定、培训场所安全的合规非学科类校外机构,不去“无证无照”机构或其他违规机构参加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欢迎社会各界、家长朋友共同监督校外培训行为。各部门咨询投诉电话:
区教育局:86998260
区文体旅局:86993231(艺术)、86214319(体育)
区科技局:86239809
区市场监管局:12315

海陵区“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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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3 09: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校外培训,应该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对于要求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老师应予开除。若非老师变相胁迫,对主动要求老师补课的家长也应予以警告。剧场效应恶风,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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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3 09: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还提醒?举报后及时查处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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