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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 面对财大气粗污染犯罪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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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 15:36: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个问题不是个案,可以为了社会的文明发展与和谐聊一聊,应该不属网控范围内删帖消号,这是正能量积极的生活态度:
打击邪恶,
匡扶正义!
开门过场少说,再说又敏感了……
潜规则只能藏在阴暗里,阳光下透明无法藏污纳垢,所以我们弱势的小百姓遇上财大气粗又带政_协委_员加工商联要员"企业家"名头时,满腔热血与正义呼吁一般会被对方,有钱可使鬼推磨的人脉下击碎!这是一个人类本性使然,地不分南北,人不分男女的通性,符合人性的本质,也属常识性。
那怎么办?
阳光!对,让阳光一路随行!
被诬陷后成为被告不怕,只要行得正,无把柄被对方捏着,你就“折腾吧!”
用含糊口吻说什么发帖为敲诈,成功后再删帖,全不把网络平台当合事了,人家平台你开的,听你玩:想发就发,想删就删!
什么高价推销货物。估少有人干这傻事,什么年代不想想。今送货上门取完款,明天大盖帽就请你喝茶了!
这年头谁都不傻,没有利用价值还想要挟人家钱财,在社会上跑的谁是省油的灯,估这事难成!
你有本事,人家用你,可以说相互利用,也可美名其曰:互助互利共赢。这时钱也拿得顺手,也放心……
想想早下狠心制对方正义举报人死地的污染犯罪份子,也早用《莫虽有》政_协的提案说了那么多“嫌疑罪”,最后公安查后反证明了清白:
所查此人及协会没毛病,你们私人恩怨自己去了结……
又啰嗦偏了!
阳光,还是阳光!
曝光自己言行应不犯法,让大伙一跟跟踪监督我的言行,这算得上畅亮吧!

〇〇〇法官好!
关于(2023)苏1281民初8368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在懂法的朋友建议中得到了一点启发,在未判决之前,想通过文字备案方式向您补充几点,因本人非司法工作人员,不懂官司的具体程序,在庭上未充分将有利的信息表达清楚,望见谅!
①对方所举证的网络侵权材料中,皆为民间环保志愿者通过网络公开举报张郭精工链条厂西河地址上的油污案,泰州精工链条总厂自己跳出来“诽谤诬告”他厂。这应该由其用事实证明其厂西河无污染的充分证据下,方可将网络上举报人作被告以“网络侵权责任”赔偿损失等。
②所有原告举证的文章每一篇的宗旨皆为向广大网民透露一个信息:张郭精工链条厂西河有污染,并用图文方式双结合下充分说明事实的存在。可否不断章取义中寻找到被告有捏造事实之谦?
即此河无污染,网络上所说都是恶意诬陷。
③需重复一句:
面对污染犯罪,每个公民都可以用事实根据向职能部门或社会呼吁保护人民生命健康,打击污染犯罪的权利!
④现作为被告,可用原告所举证的材料加以解释“张郭精工链条厂西河污染”存在事实,协助庭审上的信息交流更透明,从而证明原告对被告诉讼的举证无效。
⑤对于泰州精工链条总厂多次用不实证据诉讼兴化市民生环保协会及本人,有浪费司法资源及戏弄法律尊严之嫌,还望明察!
……
以上不成条理的几点补充,还望您多加关注,以便给兴化的民间环保力量一个正义的支持!
也给兴化的百姓维护生命健康权益,打击污染犯罪一个信心!
更为兴化法院的公正廉明之誉一个自豪的交待!

(2023)苏1281民初8368号
               被告人:赵〇〇  上
            2024年元月3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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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 15:45: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样好,坦荡荡的用事实来举报污染犯罪,由大家来评论谁善谁恶,谁正谁邪,谁是伪君子一个!
也请用正义者冠以网名的泰州精工链条总厂的黄总出来说两句,以示公开中的公平公正!
谁编谎言,谁诬陷谁?
大家心知肚明,要知道傻子是不会上网的!
千万别一露面又丢人现眼找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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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 15:52: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反复小人还有什么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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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 15:53: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丢人现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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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3 15:57: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雨过天待晴 发表于 2024-1-3 15:53
丢人现眼了

老麻脚依他有俩碎银子,就以为人人一喊就溜得快快的吃他的低头酒。
污染事实存在,不服也要服!
真让污染危废埋在房下不拖走,这社会还有正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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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 18:24: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想以法律手段制止正义举报者?真是恶人先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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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 20:19: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说这么多,就一个问题搞不懂,为什么不敢去泰州举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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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4 09:12: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当年就是这样的人,老刘,忙不忙?老刘忙。弄到的这个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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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4 09:13: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环境保护,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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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4 11:26: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上面沙漠雄鹰说的对,兴化整不明白,去泰州,到省里去呀!兴化的政协委员的能力兴化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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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4 12:21: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真言逆耳 发表于 2024-1-4 11:26
上面沙漠雄鹰说的对,兴化整不明白,去泰州,到省里去呀!兴化的政协委员的能力兴化有用 ...

摆事实,看污染背后力量:
兴化检察院去年派人到泰州精工链条总厂专程针对网上呼吁“污染”一事调查……
泰州市市政府效能办也在网络上多次看到网络举报的污染迟迟未处理,并且没有按规章制度办事后,也专程派工作人员到泰州精工链条总厂对污染执法执法的职能兴化环保局工作职责进行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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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4 15:5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持续关注中,为民间环保志愿者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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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6 15:34: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老刘,忙不忙?老刘忙,这种人,2024必招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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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7 17:11: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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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7 20: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赵万村农民 发表于 2024-1-6 15:34
老刘,忙不忙?老刘忙,这种人,2024必招报应

老刘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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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09:50: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加大营商环境建设,要先抓好地方生态环境文明建设,保证百姓的生命健康不受污染伤害开始。
先谈兴化张郭生产链条的营商环境。别的链条生产企业在生产流程中做好了不产生污染,并按环评要求处置好危废工业垃圾,这肯定会增加生产成本。而一个污染犯罪分子野蛮生产,将生产中产生的危废不进行合法化处置,并偷埋到房下渗出废油污染伤害百姓,这是不是影响了生产安全与营商环境的公平公正竞争?!
让干坏事的人反而多了不义之财?
所以大家要求打击污染犯罪,也是保护营商环境的良性发展!
按理黄委员的“觉悟”一定高于其它生产链条同行:

首先回去挖出偷埋房下的危废,为自己作为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托起面子,这种也叫自己尊重自己,也不被家乡父老咒骂、族人厌恶、邻里生怨等,能堂堂正正做人做个合格企业人,不是在镜头前唱得好听,而内心很担心自己的污染犯罪!
黄委员,
您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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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 09:52: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人要脸树要皮,被庄上人在后面捅指头也不好意思,低着头难为情做着污染坑害族人邻里生命健康的事,只在外面装得像个人格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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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4 10:16: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民间环保志愿者是什么人?
是社会公益人士,为社会弱势群体代言呼吁:打击污染犯罪,保彰地方生态环境的文明发展!
也是维权人士,为被污染伤害的百姓,勇于站到邪恶势力面前揭开污染犯罪事实,用证据维护百姓的生命健康权益!
其实就是普通百姓,只是用行动证明的热血维权正义反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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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4 10:5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法治社会,依法办事!清查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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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8 16:06: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说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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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8 17:4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该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反复复只能说明兴化环保局形同虚设!法院更象是糊涂僧断糊涂案。。。。。
整得象世纪难题一样,取证很难么?确认很难么?是不是污染有没有污染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去斟酌么?
现在有没有污染只有权威部门说了算,环保局说有就是有,说没有就是没有。说有,企业不服可以请第三方来检测,若无,所产生的费用和补偿有环保局承担,说无,楼主也可以请第三方来检测,若有,所产生的费用和相应的责任也由环保局承担。最具话语权和责任担当的环保局在此事件当中始终是温吞水一样,任由双方互撕甚至对簿公堂。。。。。环保局倒象是事外人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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