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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泰州房地产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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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1 09: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近日
市住建局
联合市发改委等八部门印发
《关于优化调整市区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其中规定
购买泰州市新建商品住房
可在缴纳首付款时
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
支付购房首付款
具体如何操作?
账户金额不足怎么办?
一起来看
职工与房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房产开发商与职工共同出具承诺书;
职工凭商品房认购协议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本人及配偶等可提取金额,公积金中心出具公积金提取查询回执;
职工和房产开发商凭公积金提取查询回执(可提取金额不足购房总额20%的,职工应补足相应金额)网签购房合同。
职工凭网签备案合同及相关手续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特别提醒
在办理提取手续时
职工本人需提供
购房合同、承诺书
及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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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1 09: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再调整,购房率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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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1 13:44: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政府不要干扰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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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1 13:45: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如果有开发商要降价卖房让他们降!让他们充分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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