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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兴化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绝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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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1 10: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2022年度兴化市应急管理局致全市
广大企业主的第二封信
全市广大企业主:为全力打造“亲”“清”政商关系,努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近日,兴化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绝不允许》,要求监管执法人员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人员在为企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公告.jpeg


1.绝不允许接受企业吃请;2.绝不允许接受企业赠送钱卡券物(一包香烟也不能拿);3.绝不允许向企业推荐第三方服务机构;4.绝不允许第三方服务机构以监管执法人员亲朋好友的名义开展活动;5.绝不允许参加监管执法检查的专家收取任何费用,以及到被查企业开展有偿服务;6.绝不允许不穿制服、不戴执法记录仪到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7.绝不允许在监管执法中有不文明言行(如穿制服吸烟、爆粗狂语言等);8.绝不允许出具无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支撑的整改意见;9.绝不允许在专家意见不一致时,强令企业整改,让企业无所适从;10.绝不允许漠视企业诉求,推诿扯皮、敷衍了事。企业兴,则百业兴;企业强,则市域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始终坚持的大政方针,我局将不折不扣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和广大企业家抱团取暖,助力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努力打造“亲”上加“清”的营商环境,让广大企业家轻装上阵、再创辉煌。为此,我们呼吁:如遇监管执法人员及第三方服务机构人员有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绝不允许》及其他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请及时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83227000(24小时);举报邮箱:xhajj@126.com;也可以向局长崔广煜直接反映,电话:18061066399。市应急管理局郑重承诺: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兴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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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3 04:29: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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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3 10: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吃拿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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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3 10: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但愿不是口号,看“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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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3 11: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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