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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提高住房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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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7 23:2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2022年12月,我市再次扩大城区住房保障范围,提高住房保障标准,将城区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分别调整为2027元和3243元。

在政策调整过程中,保障住房发展中心充分调研泰州周边市区的住房标准和范围,着眼我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结合实际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征求多个部门的意见,反复修改成稿并出台。

此次政策调整是自2008年我市实行住房保障政策以来,对住房保障标准的第十二次调整。十余年来,保障住房发展中心始终围绕实现“住有所居”,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覆盖面、降低保障准入门槛,让更多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真切体会到满满幸福感,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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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30 23:59: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公房低租金收不足,住建局会失责问责吗?如果不问责那就是以权谋私!大家争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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