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网

查看: 15832|回复: 0

海陵通告!发钱!大兴化将等待何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3-1 08: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刚刚
海陵区发布通告
3月1日至3月31日
在全区开展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集中登记工作

关于对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进行集中调查登记的通告



为认真落实《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人口计生委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泰人口计生规〔2013〕1号),定于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区开展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以下简称持证非从业居民)集中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登记对象为本区户籍人口中年满60周岁(1963年1月1日前出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或未享受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二、登记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登记地点

持证非从业居民到本人户籍地的村(居)委员会登记,同时填写《泰州市海陵区持证非从业居民享受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村(居)委员会组织专人负责此次登记、初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其相关信息录入《泰州市海陵区持证非从业居民享受一次性奖励人员现场登记表》。

四、申请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登记时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或有效证明);(3)子女身份证;(4)本人无业和未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享受农村计生奖励扶助金的有效证明(需社区、街道两级卫生计生、社保部门共同出具)。以上所需证件需提供原件。

持证城镇非从业居民不能前来登记,委托配偶或子女等代理登记的,需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和《委托书》
申请表可到申请人居住地街道(镇)、社区居(村)委会领取。


咨询电话:
海陵区卫健委:86220331
九龙镇:86197095
苏陈镇:89615404
罡杨镇:89664809
华港镇:88108233
城东街道:86611305
城南街道:82381861
城西街道:86550119
城北街道:80828117
城中街道:80606863
京泰路街道:86275325
红旗街道:86082890

特此通告。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13705265750;18796737586|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网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4-11-23 17:31 , Processed in 0.060171 second(s), 15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