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简介: 泰州文旅集团是经泰州市委市政府批准,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额注资,于2017年9月成立的国有独资市属一类企业,截止2022年12月末,集团资产总额364.93亿元,信用评级AA+。 泰州文旅集团副总吴红林曾在文旅紫薇府开工仪式上代表建设方致辞:文旅·紫薇府是兴化是重点民生工程,希望项目各参建方精诚合作,坚持高质量、高标准,落实扬尘治理要求,以开工为起点,加快推进项目施工,争创优质、精品工程。 我们绝大部分兴化的市民本着相信国家,相信国有企业的成熟化、规范化、高信誉、高口碑的信念,花了老一辈辛苦打拼几年、十几年、几十年的积蓄,小一辈背负了二十年、三十年的贷款,花了上百万选择了文旅紫薇府。 然而实际情况却是,文旅紫薇府相关负责人高高在上,无视小区业主任何合理的反馈与意见,所有决策自己决定,不留一点商量的余地,把国企名头挂在嘴上,横行霸道肆意欺压小区业主。 恶行一:售卖时虚假宣传欺骗诱导消费者买房。首先,对于我们业主来说,一个好的小区不光是看小区的建设,后面的物业服务与停车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下图是文旅紫薇府当时有关小区物业的宣传。 文旅紫薇府在售卖时如上图一样宣传,这样的宣传我相信任何兴化人都会动心,决定称得上是高品质高档次。然而实际情况却是,物业是他们文旅集团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绝大部分安保人员都是五六十以上中老年人,与宣传里面严重不符。开发商和物业是同一个方,紧紧抱在一起,一个订价格一个收钱,一个收钱有困难另外一个就用其他手段胁迫业主收钱。物业费的第一年收取,就是小区业主拿房的时候就得把费用交了,不管你是拿了先不住,还是对收费存在什么意见(比如一楼住户要不要交电梯费、近几年不考虑住到小区是否要足额缴纳、高价定位是否过高之类等等),这些情况,文旅情况回应一律不可以,想拿房先交钱,少一分都不行。物业费的第二年收取,又通过卡门禁的方式,把小区业主的电梯卡有效时长设置成24小时,一旦超过了就得到物业管理处重新刷新才能继续使用。现在针对停车费的收取,又在相互踢皮球,相互包庇,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停车场是我们集团所有物,价格是我们集团领导的制定的,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我们物业也不会代表你们业主去与开发商商谈,因为我们物业跟开发商都是文旅集团,我们才是一家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小区业主只能像个韭菜像个羔羊被肆意宰割。这种又是开发商、又是物业管理方,两者相互配合制定各种手段欺压业主方,业主方却没有任何途径反驳。 我想说的是:关于物业费、关于停车费,只要合情合理我还是愿意交的,但是该怎么交费、交多少钱我们业主真的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吗???
恶行二:模糊合同细节约定,利用文字游戏,表面合法合规实则欺骗业主图一:合同有关停车费的约定 图二:物业费的实际收费 图三:泰价服(2018)53号内容 图一与图二,对比之下不难发现,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于模糊临时车的定位。当时买房的时候,不可能会有人认为自己在这个小区买房子,自己的房子在这个小区,自己的车子居然还是临时车,销售人员、合同约定也并有在这里做多解释,绝大多数人认为自己该交的就是看到车辆管理费50月一个月。而在收费公告里,却说明只有购买车位的产权车才不叫临时车,其他所有车辆都是临时车,按照泰价规针对小区停车收费的最高标准进行收费,况且有购买车位的业主表示,他们花了十万的大价钱买的车位,并没有产权证,何来产权车位一说???国家有关规定中也说了,小区车位不能只售不租,文旅集团在没有制定任何小区车位出租的政策情况下,直接把所有不购买车位的业主车辆判定为临时车辆,一年365天想回家把车子停到自己楼底下就得天天交钱,这里是否有强行逼迫小区业主买高昂停车位的嫌疑??? 再看图二与图三的对比,图二的公告里是说根据泰价规(2018)53号文件规定,而泰价规(2018)53号文件规定里却明确表示,该收费标准只适用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高新区,兴化市并不属于其中,用泰州的标准在兴化收费,还能直接公告出来,这里面是相关人员的疏忽大意还是故意为之???
恶行三;不合情不合理的高昂收费图上是小区的物业费标准,按照1.8元一平米进行收费,再加上汽车停放费,以及建筑垃圾清运费,每年物业缴费就接近3000元,以一个正常的家庭,一个家庭两个辆车,长期居住在文旅紫薇府,不购买车位的情况下,一年两辆车+物业费要是以这样的收费标准所累计开销将近一万元。这样的物业开销,可以说是兴化市断崖式第一吧???物业费的收取、停车费的制定合法合规只是企业运行的基础,更重要的是合情合理,文旅集团领导直接以地方法规的最高标准进行收费,为何兴化绝大部分小区可以做到不收费或者仅对小区业主收取一定的车辆管理费就可以自由进出小区,而文旅物业却必须限定为只有购买产权车位的业主才能,其他都算临时车。相比兴化其他小区的物业,一年的物业开销几乎周边的小区是他们的三、五倍。他文旅紫薇府到底是有多高的小区档次?文旅物业到底有多好的服务质量?让小区业主每年要花费近一万供养。
恶行四:越过业主大会成立流程直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当我们知晓文旅紫薇府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时,很多业主表示并不知情,也并不没有参与进去。物业管理委员会怎么成立的,业主代表委员怎么来的?有关这件事,我们小区业主有从各方渠道询问。相关负责人表示:因紫薇府现入住率过低,并未达到成立业主委员会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人员的选举实行的是推荐制定。但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发布的关于印发《兴化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导意见》,第一条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明确提及: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起满两年起入住率达百分之三十以上。我们文旅紫薇府小区已经达到了成立要求并不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而且该物业管理委员会公示条例也不合规:第一、公示期是七个工作日,实际公示时间是七天;第二,因紫薇府现入住率过低,并未达到成立业主委员会标准是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前提条件,但要是持反对意见却需要建筑面积占50%业主书面不同意,这里面明显充满矛盾与不合理。 恶行五:无视相关部门调解收取停车费
自文旅紫薇张贴小区收费公示以来,2023年4月13日该项目物业经理表示15号开始实行收费制度,不会延期、不会作废、不会降价。于是在2023年4月15日时,文旅紫薇府维权业主自发的参与集体抗议过程中,引起了职能单位的重视。4月15日,交警、民警赶赴现场与物业经理不断沟通;4月16日社区领导来到兴化市文旅紫薇府物业办公室,表示先暂停收费,经协商处理后再实行。但是4月17日,星期一早上七点,很多业主送小孩上学、自己开车上班时,停车场的出口,依旧实施了收费政策,虽然部分入口有安保人员在场打开了车杆,但是有的入口没有安保人员执勤,有的业主为了避免小孩上学迟到、自己上班迟到不得不交了这笔停车费,这项举措算不算得上阳奉阴违???
恶行六:隐瞒小区的公共收益 小区的公共收入去哪里了?图上,小区楼栋的进出口、电梯内贴满了广告,但是物业并没有公示广告费的收入及使用情况,同样的将小区公共建筑租售给私人做菜鸟驿站的费用也没有公开,我们小区业主也没有享受到这些费用带来的益处,小区公共收益理应有小区业主共有,不是物业私人的小金库,应该公开透明其具体收入情况和其费用的用途。
恶行七:物业对于小区安全管理不到位,严重失职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不得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但是文旅紫薇府小区内不乏看见,有的电动车停发在小区一楼的过道,有的从自己家里高空抛线违规充电,出现这种情况一部分是电动车车主自己的违法行为导致,但是重要的是文旅物业的不作为,之前承诺的停车棚迟迟未能搭设,设置的充电桩收费及其昂贵(东区一块钱三小时,西区一块钱四小时,似乎还限流,正常充满都要两三块钱),试问要不是逼不得已谁不为自己的安全着想? 消防栓里的水,是供消防部门灭火救灾使用的,是我们小区的救命设施,擅自打开消防栓取水,不仅会造成自来水的浪费,还会降低水压,造成业主用水困难,甚至影响紧急情况下消防栓的正常使用。而文旅物业上却私自将消防栓打开,用消防栓的水浇地面花草,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恶行八:恶劣的服务态度,高业主一等的处事风格业主花钱请物业到小区进行服务,物业严格管理是为更好的服务业主,这两点其实并无矛盾,大家都是为了小区共同进步。但文旅紫薇府现有的物业经理,仗着自己实则与开发商是一家,在回复业主建议和问题时,开口闭口就是我们集团、我们国企怎么怎么样,根本无法区分该物业经理到底是以物业身份还是以开发商的身份来面对业主。针对业主的意见与反馈,以不接受任何意见、不保留一丝商量的态度回绝,这样的物业服务态度,作为业主实在消受不起。
恶行九:以红色物业自居,所做所为背道而驰红色文化是在革命战争年代,由中国共产党人、先进分子和人民群众共同创造并极具中国特色的先进文化,蕴含着丰富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是革命先辈抛头颅洒热血建立起来的文化。 红色企业文化是一种以红色文化为导向的企业文化,红色企业文化所倡导的价值观以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至上,也就是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乐于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然而文旅紫薇府物业项目经理在2023年4月13号的业主协调会上,抖音公开直播时,此项目经理公开表明他们是国企,国企无公平可言,让我们要承担这样的风险,要有心理准备。他们给老百姓让下浮空间,他们有企业审计风险,请问这样的风险为什么要转嫁老百姓身上? 他们这样的不当作为即与红色企业文化背道而驰,又引发小区业主的进一步的不满,从而引爆出4月15日业主自发参与的大规模堵车表示抗议不满的重大社会矛盾。这样的企业,这样的负责人到底有没有资格以红色物业自居???
恶行十:其他诸多不当行为关于对于泰州文旅集团在兴化投资建设的文旅紫薇府、文旅海棠府,还有后续建成的文旅桃李园,很多兴化的业主在用他们的亲身经历表示着自己的不满,我无法一一列举与无法全部归纳。
对此,我有几个提议,还望相关部门可以出面协调处理: 1. 暂行停止地下停车场不合理的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文旅集团相关负责人出面与业主共同协商制定。 2. 将之前给小区业主承诺建设的文体场所,电动车停车棚,儿童游乐场所立即落实建设。 3. 公开物业收支情况,公开利用小区公共资源的收入及使用情况,公开现有的保安25人、保洁40人具体服务情况是否都在兴化市文旅紫薇府进行服务工作。 4. 废除之前成立的物管委员会,社区出人指导合理合法成立业主大会,不能故意拖延推卸责任卡进度等行为。 5. 依法追究文旅集团在文旅紫薇府项目做出的延时交房、虚假宣传、占用小区公共收益等可能存在的不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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