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5000元!
近日,泰州出台《泰州市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线索
根据奖励办法,对举报以下5类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线索属于公安机关未发现,经核查属实的,给予200元至5000元奖励。
1. 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2. 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产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产品3000公斤以下,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200元至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产品3000公斤以上,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每公斤1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
3. 举报爆破作业从业单位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4. 举报私藏炸药1000克或黑火药、烟火药3000克,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30米,雷管10枚,地雷、手榴弹1枚以上,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5. 举报非法私藏剧毒化学品50克以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10千克以上或私藏放射性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枪支违法犯罪线索
对举报以下3类枪支违法犯罪线索,属于公安机关未发现,经核查属实的,给予500元至5000元奖励。 1. 举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元至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根据群众举报,捣毁非法制贩枪支窝点,视情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2. 举报非法持有猎枪、射击运动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小口径枪、气枪、弩1支及以上,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3. 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的,经查证属实,1支奖励1000元,2支奖励2000元,3支以上的奖励5000元。
广大群众可通过举报电话、信箱等途径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10。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69号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编2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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