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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定向招生,兴化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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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1 05:46: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2023年我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招生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和省教育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3〕1号),2023年我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高中起点)80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培养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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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志愿填报与录取
在本科高校提前批次中填报乡村教师定向志愿。对填报了乡村教师定向志愿,且高考成绩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兴化户籍高考生,按报考专业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兴化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就业安排
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凭“三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到我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到我市乡村学校任教。我局负责办理入编手续和聘用手续,确保有编有岗(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就业安排前,如遇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国家新政策执行)。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在我市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
综合成绩按培养院校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毕业时各县(市、区)组织的招聘考试成绩40%计算。
四、其他事宜
1.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培养。培养院校在乡村定向师范生报到后与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培养院校会同兴化市教育局及中小学和幼儿园,围绕培养造就乡村优秀教师的目标,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协同开展培养工作。
2.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违约处理办法。严格执行《定向就业协议书》,建立健全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诚信档案。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毕业后,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江苏省内事业单位,并需缴纳违约金。未按期到岗任教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1.5,计10.8万元整;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1.5÷5×未服务的年限。

3.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其他有关事宜。
(1)参军服役。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申请参军服役时,首先征得兴化市教育局同意后并解除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后(不算违约),方可同意其参军服役,服役后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应专业,不再享受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2)参加考研或选调生。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严格按照协议回兴化学校任教。毕业前以及在服务期间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如录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顺延)。如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征得任教乡村学校同意。除可参加“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以外,各培养院校其他形式的推免计划、“三支一扶”、选调生等不可安排。鼓励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职后进行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学习。
五、咨询电话
1.培养高校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025-83758188 56226318;
泰州学院:0523-86664242;
盐城师范学院:0515-88233059;
淮阴师范学院:0517-83526789;
南京晓庄学院:025-86178292;
2.兴化市教育局
兴化市高等学校招生服务中心:0523-83242830;
兴化市教育局人事科:0523-8324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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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1 18: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考虑就业难,也是ー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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