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中的拆迁现象多了起来,尤其是靠近县城的村庄,陆续都会改造为城镇。还有一些空心村,土地的荒废情况较多,也会优先征收土地。 拆迁征地时,村委会扮演比较重要的角色,他们需要和村民传达上级的政令,还要做通农民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尽快签字拿到补偿。
村委会并非无所不能,以下5件事就无权操办,不然就是违法行为,遇到类似情况村民可直接起诉! 1、赔偿金使用情况土地的赔偿金,并不会直接发放给农民个人,先发放给村委会,再召开村集体大会,从而判断补偿款的使用情况。 村委会是无权私自规定补偿金如何使用,需要2/3的农村人参加会议,并需要50%的人同意,这样才能按照方案发放赔偿金。
2、代替农民签字在补偿前,村民们需要和工作组商讨补偿的具体事宜,对补偿款满意,那就可以直接签字,然后领取补偿金。 如果没有村民的委托,村委会不能代替农民在协议书上签字,不然就是违规的行为。 不少村委会为了尽快完成拆迁任务,直接帮村民签字,这完全是错误的操作,损坏了农民的利益,大家可以起诉请求撤销合同。
3、安置费补偿金在拆迁后,村民们可能会面临“无家可归”的问题,如果去县城里租个房子,一年可能就是1-2万元,很多人并不能拿得起这笔钱。 为了保证大家的居住,国家也规定拆迁方需要补偿安置费,让大家都能有一笔钱租房子。 安置费是统一下发给村集体的,这笔钱也不能由村委会随意支配,需要村民们共同商定。
4、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所有人都想要拆迁,国家规定是否拆迁要遵从村民的意愿,不愿意的话拆迁方也没办法。 有一些村委会却不同了,他们借口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回收,从而和拆迁方签订协议。这是完全错误的行为,只要农民没有违背法规,那土地使用权谁也不能剥夺。
5、单方面拆迁征收土地需要向县级以上的政府申请,经过层层审批后,拿到政府的征收通知才可以。村委会是不能单方面拆迁的,更不能强行拆迁。 如果村委会没有提供“拆迁公告”,或者伪造了告示,那就可以直接起诉。
农民的权益,还需要每个村民共同维护,一旦发现自己的利益受损,那就要及时的站出来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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