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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注意!明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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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4 15:36: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
注意啦  !!!7月24日起泰州市将对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进行优化调整以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获得感更好满足缴存职工贷款需求此次优化调整涉及两个方面PART.1扩大商转公贷款办理对象现行政策:在泰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在泰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办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可以办理“商转公”。优化调整后: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在泰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办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全部或部分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PART.2放宽商转公贷款办理条件现行政策:职工在购房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商业住房贷款已正常归还贷款1个月以上,且未处于逾期状态,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优化调整后:职工在购房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时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但现已结清的,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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