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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诉求] 新规在兴化能正常运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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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7 07: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从10月1日起执行新的充电计费方式,住宅小区充电设施执行居民用电合表用户电价,实行“居民电价+服务费”计费方式,即按充电量计费的服务费每千瓦时不超过0.2元,按充电次数计费的服务费每次不超过0.1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第三方运营商应当将充电设施的计费方式、充电费用标准进行公示,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360截图20230907075403719.jpg

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会履行职责,规范兴化市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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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7 08: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什么叫明明白白消费?公示说要收1元/千瓦时,也是明明白白消费。主要是这个消费合不合理。一度电五毛多,收了三毛的服务费,达到了60%,我个人认为是非常高了。从公平公正的角度而言,小区物业可以利用物业费收入来投入,免服务费提供给业主使用,这才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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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7 09: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服务费建议由政府出资,业主只按居民用电的费用支出,这样才能根除飞线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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