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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兴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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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 05:14: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的相关规定,泰州市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兴化文峰路店等六家医药机构自愿提出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市医保中心通过书面、现场等形式开展评估,认定六家医药机构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条件,拟纳入兴化市基本医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签约范围。现将六家医药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发现公示对象有不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兴化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23-83290013)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7日附件:拟纳入兴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单位名单                        兴化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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