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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凌晨两点,姜堰城区诡异一幕,比电视剧还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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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9 09: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1月14日凌晨,一辆小型越野车的异常行为引起了交警注意,仔细一查,该驾驶人竟然是醉驾。
当日凌晨2时许,交警姜堰大队罗塘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驾整治,这时,一辆小型越野车在行驶至路口20米处时,突然掉头,行驶10多米后停在路边,驾驶座上的男子下车后步行,如同路人一般。民警见其形迹可疑,遂上前查看,发现其浑身酒气。为逃避处罚,该男子马某某(化名)“先下手为强”,直接质问民警:“你啥时候看见我开车了?”




“开没开车,我们会以事实为依据,不会冤枉你的,请先配合我们的调查!”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3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交警带其到医院抽取血样化验。
让民警竟想不到的是,马某某在被带到中队约束醒酒期间,竟然语出惊人:“(酒)我(停好车后)在车上喝的,还有什么事,有什么说相?”并且说酒瓶还在车上,全盘否认自己醉酒驾驶的事实。
“事出反常必有妖,邪乎到家必有诈”。面对马某某的谎言,民警处变不惊。在对路面监控视频反复观看后,终于让马某“头头是道”的谎话现出了原形。
凌晨3点42分16秒,一名神秘男子开着电动自行车出现在马某的车旁。男子下车后,打开车门俯身探进车内,几十秒后男子关好车门骑车离开。民警同时还发现了一个细节,看到路口的监控摄像头后,男子连忙拉上口罩低下了头。
“马某某,我们再给你一次机会,请你如实交代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请你想清楚,酒究竟是什么时候喝的?”民警一边再次对马某某进行讯问,一边对神秘男子进行调查。
很快,神秘男子李某(化名)就被民警请到了讯问室,并且很快供出了两人合演的“精彩好戏”。
神秘男子就是当时和马某某同车的李某。原来,在医院抽血期间,一直从事地方史创作的马某某尽其所长,“急中生智”想出了一个馊主意,乘隙让一直陪着他的同车朋友李某买瓶白酒,返回现场放在车上,并且特地叮嘱一定要打开酒瓶,倒掉些酒,通过制造在车内饮酒的假象来逃避醉驾的处罚。





视频原声:“喝过酒后,(你)把酒放哪儿的?放在座位上哎,放在座位上的。这个酒当时是个满瓶的,是不?嗯。有没有包装?双耳洋河哎。双耳洋河它也有包装,有没有包装?有包装。外包装在哪里?外包装在哪里?什么外包装?双耳洋河它不有酒盒子嘛?盒子在哪里?盒子不在里面啊?你想清楚了!”
在同伴李某如实交代二人自导自演的犯罪事实后,马某某自以为天衣无缝,仍然负隅顽抗,拒不承认,甚至辱骂民警,态度极其嚣张。
再好的“演技”也逃不过民警的“法眼”!强大的证据、加上刑侦民警对酒瓶进行指纹采集鉴定,一向善长编剧的马某某终于耷下了脑袋,承认了自己编段子“自救”的全部事实。
原来,上一天晚上马某某反复与朋友聚会,先后喝了3顿酒,再次应邀与朋友聚会途中看到有交警查车时,便将车子掉头停在路边,企图藏匿,但被随后赶到的交警当场抓获。
其实,对于段子里的歪招,法律早有准备。姜堰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官介绍,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酒驾或者醉驾。
此外,交警姜堰大队民警说:“查酒时,我们都会选择有监控的路段,同时执勤民警在现场会布置了前卡、中卡和后卡几个卡哨点,车辆一进入现场,就等于进入了我们的包围圈,一切均在我们的掌控之中”。
目前,马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是否涉嫌其他犯罪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姜堰交警再次呼吁广大市民,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包括小车、摩托车,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交警部门将在辖区的不同路段,不定时开展设卡查酒驾行动,所以千万不能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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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9 09:29: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自作聪明,这样的人太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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