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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前,受疫情影响的三类情形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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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8 15: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5月1日前,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办理机动车检验,驾驶证审验、换证业务的,交警部门将不予处罚。因此,在疫情防控期间施行的交管业务“网上办、延期办”措施继续有效。市民在办理业务时,切勿着急、慌乱,有序前往即可。
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办事群众,待疫情结束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公告停止“延期办”等相关政策,恢复正常业务要求,并设置一定的过渡期,为群众办理考试、检验、换证等业务预留充分的时间,广大群众、企业可根据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的预约、公告合理安排时间,有序办理,避免在人多场所带来交叉感染风险。
交警部门提示:三类情形不处罚
01
5月1日前,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办理机动车检验,驾驶证审验、换证业务的,交警部门将不予处罚,若该措施遇特殊原因需继续延长,警方将另行公告。对于疫情期间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期限届满的,系统将延长重新启用时限;对疫情发生前及疫情期间取得的学习驾驶证明,也将统一延长有效期。
02
驾驶证期满换证可容缺办理。为解决驾驶人不方便到医院体检的问题,减少群众到医疗机构人多场所交叉感染风险,对暂时无法提供身体条件证明的,将先予办理驾驶证换证,允许申请人在疫情结束后补交身体条件证明。当然,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已开通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理业务,群众可以直接登录网上办理。
03
26项业务建议网上办。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同步开通的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号牌、补换领行驶证、机动车选号、申领免检标志、违法处理、事故快处等26项网上交管业务,目前,群众仍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在网上办、掌上办,以避免室外扎堆办理增加交叉感染的几率。
此外,群众办理窗口业务可采取网络、电话等形式进行业务预约办理,避免人员过度集中、扎堆办理。具体业务种类,群众可咨询当地公安交管部门预约服务热线。

乌鲁木齐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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