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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善行] “熊孩子”屡教不改,专门学校介入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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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7 16: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熊孩子”屡教不改,专门学校介入矫正

王栋 葛东升 胡健华

  本报讯(通讯员王栋 葛东升 胡健华)日前,在江苏省兴化市检察院检察官、公安干警以及当地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构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小杨(化名)被送进江苏省淮安市向洋特别教育学校接受行为矫治。临别时,检察干警细心嘱咐:“要抓住这次重塑自我的机会,好好学习,争取半年后让我们看到一个阳光上进的你。”


  小杨7岁时父亲去世,之后母亲改嫁。因为感受不到家的温暖,小杨开始结交社会闲散人员,经常逃课、夜不归宿。看到他这个样子,母亲虽然多次规劝,无奈没有效果。


  今年1月,小杨的哥们儿小朱(化名)被人欺负,便让小杨帮他出气。一日凌晨,小杨和小朱当街拦住对方殴打,并拿刀恐吓。对方报警后,因小杨和小朱都不满14周岁,公安机关只得责令家长严加管教,但小杨根本听不进去妈妈的话。为此,当地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构专门安排一名公安民警对小杨开展“一对一”帮教。寒假期间,民警将小杨带到派出所同吃同住,照顾他的学习生活,每天还抽时间教他学习法律知识。10天的朝夕相处令小杨深受感动,专门给民警写了感谢信,表示愿意改过自新。


  本以为小杨即将开始新生活,可离开民警没多久,他又和小朱等人混在一起,逃学上网,整天无所事事。今年2月的一个晚上,在小杨的提议下,一名13岁女孩跟着小杨、小朱等3人走进了一家小旅馆……第二天,得知女儿被人“欺负”,女孩的父亲立刻报了警。


  小朱等2人已满14周岁,经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今年4月,兴化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小朱等2人批捕。小杨因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办理该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自2022年10月至今年2月的16个月间,在公安机关的警情登记上,小杨参加盗窃、斗殴、强奸等违法记录竟有22条。而小杨并没有从小朱被逮捕中警醒,今年3月,他再次参加打架斗殴。


  “小杨这样的情况,不能再耽搁了。”鉴于小杨的监护帮教状况、人身危险性等,检察官认为,只有彻底阻断他与原生活圈的接触,辅以恰当的行为矫治,才能帮助他矫正不良行为,重回生活正轨。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今年4月11日,兴化市检察院建议将小杨送到专门学校进行矫治。4月24日,兴化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评估研究,认为小杨的情况符合专门教育矫治条件,兴化市教育局与公安局共同决定送其到专门学校接受半年的矫治教育。日前,由公安机关负责护送,检察院、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同步监督,在小杨母亲的全程陪同见证下,小杨被送进了向洋特别教育学校。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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