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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兴化业主们请自查 当心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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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8 09: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全市各类经营主体:
    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将于2024年6月30日截止。在此特别提示:凡2023年12月31日前核准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请尽快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公示方式:①企业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https://js.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行网上年报。②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兴化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报送年度报告,也可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填报,或者到辖区市场监管分局报送纸质版年报。
    未按时年报的后果: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特别提醒:报送年度报告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若不再开展经营活动,应尽快办理注销登记。

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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