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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实名悬赏!兴化6名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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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1 03:55: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悬赏公告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2024年第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有善与被执行人赵吉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王有善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出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苏1281执1425号被执行人:赵吉荣身份证:3210831963******77户籍地:兴化市王家垛田小区一巷执行标的:本金55000元及利息悬赏内容: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悬赏人的下落,并由本院对其予以实际控制的,将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奖励资金由保险公司兑付。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24时。特别说明:严禁使用不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线索进行举报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举报的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联系人:兴化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523-80799110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本悬赏公告解释权归属于兴化市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9日悬赏公告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2024年第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道华与被执行人陈来宝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王道华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出悬赏执行公告如下:执行案号:(2022)苏1281执4309号被执行人:陈来宝身份证:3212811989******31户籍地:兴化市千垛镇陈杨村陈进执行标的:184601.3元悬赏内容: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悬赏人的下落,并由本院对其予以实际控制的,将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奖励资金由保险公司兑付。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24时。特别说明:严禁使用不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线索进行举报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举报的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联系人:兴化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523-80799110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本悬赏公告解释权归属于兴化市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9日悬赏公告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2024年第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唐桂友与被执行人唐桂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唐桂友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出悬赏执行公告如下:执行案号:(2022)苏1281执716号被执行人:唐桂涛身份证:3210831966******33户籍地:兴化市昌荣镇陈唐村唐泽执行标的:本金60000元及利息悬赏内容: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悬赏人的下落,并由本院对其予以实际控制的,将给予举报人10000元奖励。奖励资金由保险公司兑付。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24时。特别说明:严禁使用不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线索进行举报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举报的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联系人:兴化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523-80799110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本悬赏公告解释权归属于兴化市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9日悬赏公告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2024年第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四云与被执行人顾明俊、唐子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刘四云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出悬赏执行公告如下:执行案号:(2017)苏1281执4608号被执行人:顾明俊、唐子英身份证:3210831966******99(顾)3210831967******67(唐)户籍地:兴化市陶庄镇铁堡村卞堡执行标的:本金125000元及利息悬赏内容: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悬赏人的下落,并由本院对其予以实际控制的,将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奖励资金由保险公司兑付。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24时。特别说明:严禁使用不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线索进行举报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举报的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联系人:兴化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523-80799110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本悬赏公告解释权归属于兴化市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9日悬赏公告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2024年第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明鹤与被执行人葛叶飞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胡明鹤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出悬赏执行公告如下:执行案号:(2023)苏1281执2296号被执行人:葛叶飞身份证:3212811991******05户籍地:兴化市临城马场基村葛家执行标的:76340元悬赏内容: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悬赏人的下落,并由本院对其予以实际控制的,将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奖励资金由保险公司兑付。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24时。特别说明:严禁使用不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线索进行举报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举报的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联系人:兴化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523-80799110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本悬赏公告解释权归属于兴化市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9日来源:兴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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