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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租用渔塘“排污”就算“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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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7 07: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兴化市双龙食品有限公位于:兴化市荻垛镇万子村,该厂租用村民渔塘偷排未经处理的生产污水,使用煤炭烧锅炉。试问兴化市环保局,难道这样偷排就合理合法了??
使用煤炭锅炉又是哪个政府职能机构特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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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7 07: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中央生态环保第一督察组将进行为期一月的驻点督查,自2024年10月19日至11月19日。期间,设立热线025-51801042与南京市A407号邮政专箱,每日8时至20时接受公众反馈。遵循党中央、国务院指导及督察职责,该组专注于江苏省内生态环境保护的信访举报,对于非职责范畴内的举报,将依法转交属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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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7 12:39: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025-51801042
这个号永远忙音占线中,有时你看到的正义只是幌子,背后就是忽悠……
举报污染要有一份坚定的信心!
我欣赏楼主这种正义与坦荡荡网上公开举报的勇敢精神,但我也必须告诉你民间环保公益之行的坎坷不平,在环保路上有兴化环保局内的保护伞,还有兴化司法部门灰色收入下的腐败分子为污染犯罪保驾护航!
你要有心理准备:
这是对你心中侠义正气精神下,个人积善成德修行的考验,坚持不懈才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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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7 19: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知情了,袖手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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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04:32: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保护伞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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