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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 华安液化气站乱象:强售钢瓶不开票,劣质燃气毁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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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最近,为了某个事情的不愉快,心情一落千丈,每年清明回家祭祖是必选题,今年的祭祖尤为重要,因为聚集地点我做东,所以,得备好一切准备,因长年不住老家,特别是厨房的用具已经不能正常运转,就拿供气来说吧,灶具可以重新置买,液化气瓶已经过期一年,就到最近的华安液化气站置换(西环路和新庄路交界),询问工作人员行情,工作人员很是傲慢,霸王条款更是嚣张横行!记得以前的政策,租用钢瓶只要交纳二百压金就可以自由换气,如今,钢瓶非要在本站购买,价值一百八十元,(购买的钢瓶要他们开具发票一律没有,连开好的收据也不能让你带出,说是内部走账用,他们无意间,我偷拍了这张收据)终身使用外,最终不得退还,这霸王条约,也不知是谁的规定?而过期几个月的钢瓶只折价三十元,特别是工作人员那囗气,我是千万个不能接受。由于祭祖要用,也只能冷气吞声,180的钢瓶价加上液化气价的145元减去旧瓶的折价的30元,共计花了290元(我说是本兴南社区人,最终优惠了5元),这样不如意的结果,这也罢了,可是,买来的气却是一瓶“废气”,刚接上灶具使用,结果,散发出扑鼻的异味,整个灶台及锅底漆黑一片(见下图)……

就这样的事情,请问有关职能,华安液化气站所作所为合不合规?卖出的商品,谢绝开票,算不算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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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在这起事件中,消费者的权益显然受到了严重侵害。华安液化气站强制消费者购买钢瓶,且不开具发票、收据也不让带出的做法,严重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票作为消费凭证,不仅是消费者维权的关键依据,更是税务监管的重要手段,液化气站此举无疑涉嫌偷税漏税,扰乱市场秩序。​
而所售液化气质量低劣,致使灶台和锅底变黑,这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更可能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介入调查,彻查该液化气站的经营资质、产品质量以及财务票据管理等方面是否合规。对于此类霸王条款横行、产品质量无保障的企业,必须予以严惩,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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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原文标题:“华安液化气”盛气凌人,燃烧后灶具锅底一片漆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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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1: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垄断行业,欠文明举止!令消费者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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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如此嚣张,难道他有太子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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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希望职能部门,对该企业关门整顿,给消费者一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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