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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医保如何在药店统筹买药?泰州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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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为满足参保群众合理用药需求 保障大家合法权益 针对医保药品在药店购买 及外配处方管理等热点问题 市卫健、医保等部门 就有关热点问题 一一作了解答

问: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如何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答: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凭泰州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如二级及以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卫生院以及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诊所等)开具的外配处方,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便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问:  
  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有哪些类型?
   答:
  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可以是电子处方,也可以是纸质处方。电子处方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自2025年1月1日起,“双通道”药品外配处方必须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即外配“双通道”药品仅能使用电子处方;其他医保药品,既可用电子处方,也可用纸质处方,纸质处方需定点医疗机构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

问: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已办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病备案,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能够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吗?
   答:  
  已办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病备案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凭泰州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处方或加盖了外配处方专用章的纸质处方,在国谈药“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相关医保药品,可按规定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在非国谈药“双通道”的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相关医保药品,不可以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但可以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问:  
  医保部门对于门诊慢性病药品外配处方开药量有限制吗?
   A:  
  处方开药量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生根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依照《处方管理办法》《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等规章确定,医保部门支付长期处方开具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不对单张处方的数量、金额等作限制,参保人按规定享受待遇。

问: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凭泰州市定点互联网医院开具的外配处方购药是否能够享受门诊相关待遇?
   答: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凭泰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开设的互联网医院开具的合规外配处方购药,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相关待遇。

Q:
  我市目前有哪些定点医疗机构开设的互联网医院可以提供外配处方服务?
   答:
  目前,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已开通互联网复诊和外配电子处方服务,参保人员可通过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微信小程序进行互联网复诊和开具电子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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