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项目、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持续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做好人员台账、防护台账、消杀台账,切实做到排查、管控、监督、宣传、管理“五个到位”。 (一)做好疫情重点地区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健康管理。全面推广普及苏康码,在工程各进出入口严格将体温检测和健康通行码查验真正落实到位,及时发现无码、黄码、红码等人员,确保不漏一人;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每天将进场工人详细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二)保持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全面做好对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每日不少于四次消毒、建立消毒台账,并在消毒点公示消毒情况等工作。 (三)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和横向流动。取消室内聚集活动,减少集中组织会议,项目管理会议、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安全教育人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工人宿舍原则上不超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严格落实分餐式就餐、错时就餐制度;要统一为现场从业人员配发口罩,并要求佩戴,未佩戴口罩的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春节期间工地留守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离兴,需向项目部报备,填写离兴返兴登记表(登记审批表需具体到行程中停靠地点和时间;出行方式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具体到航班航次、火车列次、客运班次以及随行人员),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兴。 (四)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帮助现场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 (五)全面做好疫情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参建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我市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以项目为单位统筹资源,预留集中服务点(隔离点)等场所,按1个月的储备量做好防护消杀等物资储备,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全面提高企业和项目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二、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定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重点地区疫情态势,做好工地内人员管理,强化联防联控,要求各项目外出人员如实报告行程,明确告知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进入工地人员本人、亲属或用人单位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督促落实核酸检测等工作措施;各项目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务必根据工作实际,每日定时填写报送统计表,发现疫情立即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树牢底线思维,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联防联控和信息共享,持续防麻痹、防疏漏、防松懈、防厌战,把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不断巩固我市房屋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好态势,确保建筑工地不发生疫情。 (二)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检查。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疫情防控分管负责人对各项目每周至少带班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2次,将查出的疫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项目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每日加强现场疫情防控巡查,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报告疫情防控情况;各班组每日2次报告班组内所有工人卫生和健康情况。 (三)强化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市住建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日常疫情防控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信用考核扣分处理。 附件1.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书 附件2.建筑工地防疫物资配备清单 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员排查登记表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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