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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诉求] 电费加价离奇, “中梗阻”影响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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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9 19:5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听说市政府正在治理“中梗阻”,优化营商环境,不知道这次反映能不能彻底解决我们这些商户的这点“小事”,但真要把我们兴化的营商环境搞好,窃以为必须要从“小事”做起…
常年以来,兴化市兴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管辖下的沐香居和鑫阳阁小区周边商铺通过电费加价的方式收取额外费用,以前每度电收1元,比省定价提高50%左右,经商铺向有关部门反应,现在按每度电0.67元收,但额外加收管理费,一般按电费总额的15%加收。
每个月物业的缴费通知为:海德国际沿街商铺采用的是“专供”供电方式,由供电公司委托我公司向商铺转供电,本月核算电价为0.67元/度,你商铺本月用电XX度,应缴电费XX元,服务费应缴XX元,请于X月X日前缴纳。

微信图片_20210209195937.png

我们不知道为什么采用的是“专供”供电方式,供电公司为什么委托物业收取电费?国家电力法明确规定不得加价收电费,《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有关部门也来店铺核实过,但最后还是让物业加收额外费用,不知道我们兴化执行的法律法规为什么与国家的不一样。这事到底该哪个部门管,是电力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还是物价部门?我们不想给政府添麻烦,在网上发帖,让应该管的部门站出来管一管,如果这种加价是符合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的,请告诉我们是怎样的政策。这么多年了,相关部门就是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样的“小事”一拖再拖,是不是让泰州市政府给你们发个“蜗牛奖”。
我们请该管的部门回答我们以下几点疑问:
1、   为什么我们不能与其它地区的商铺一样直接把电费交给供公司,而由物业代收?代收加价是否合理?如合理,依据是什么?(注:我们每年的物业费是另缴的)
2、   这么多年了,物业加收的费用粗略算下有数百万元了,这些多收的钱如果不合规怎么处理?是上缴国库?退还商户?还是缴了就算了?不管怎么处理,告诉我们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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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9 20: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市政府正在治理“中梗阻”,优化营商环境,解决民生,净化腐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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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0 08: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在我大兴化,转供电、二次供水问题多多,不知属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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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0 10:4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供电价格应该公示,转供电加价,损害了广大用户的利益,兴化供电、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该开展一次联合整治不合理不合法的转供电乱加价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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