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兴化市公安局兴东派出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按1:2比例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的,根据报名情况相应调整招聘人数。 二、报考条件 1. 常住兴化市兴东镇或邻近村庄;
2. 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责任心强,坚持原则;
3. 自愿从事基层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奉献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8日之后,2003年3月15日之前出生)。男性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女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 身体健康,体态端正,男性净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及以上。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斜视、色盲等;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兴东派出所,联系人:周加文;联系电话:83891110,13815919779。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证、驾驶证、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
2、面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合成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在合成成绩的基础上,中共党员加1分、退伍军人加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计算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能测试仍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采取相关单位部门联合政审与研究确定的方式。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及其他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兴东镇现职辅警待遇执行。
本公告由兴化市公安局兴东派出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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