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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兴化人社局公告,关于用工情况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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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1 09: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互联网+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68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1〕40号)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书面审查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为用人单位)均在审查范围之内。

二、书面审查时间2021年4月8日至6月30日

三、书面审查方式劳动用工数据实行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jshrss.gov.cn)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模块自行申报年度劳动用工信息,访问方式有:
1、点击“政务服务”-“单位办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
2、点击“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办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参加申报的用人单位应首先完成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账号注册,用人单位也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扫码登录申报或者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跳转登录申报。

四、其他说明根据国家和省、市“放管服”有关要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材料,仅对网上提交的书面审查数据进行审核,并给出书面审查审核意见。请各用人单位自觉按实申报本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对申报的劳动用工数据负责。书面审查数据申报和审核情况将作为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我局将根据申报和审核情况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活动,将数据填报有异议或未及时申报的用人单位列为抽查检查的重点对象,并将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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