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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三水园论坛发帖及版主操作主题规则(讨论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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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4 12: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


现将“兴化三水园论坛发帖及版主操作主题规则(讨论)”公布如下,欢迎网友补充与纠正,如您有什么改进建议欢迎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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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坛发帖、回帖规则
为了本论坛的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有关发表文章和回复帖子规定如下,敬请所有用户遵守。


1.不得发布涉及政治军事、色情淫秽、封建迷信、暴力教唆、地域宗教种族歧视、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等损害公众利益,危害论坛安全的话题。


2.不得发表漫骂、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暴露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言论。


3.兴化三水园是本地图片新鲜事,讨论话题的版块,商业信息广告请到分类信息、城市生活对应版块发布,禁止发布任何形式的传销信息,严禁传播禁限售商品信息。


3.不得发表无主题无内容的空贴,禁止恶意灌水、无聊的广告性文章。跟帖回帖须有实质性内容,禁止只使用表情符号回复和单纯引用,禁止回复空帖。


4.不得发表与版块主题无关的文章,发布主题时请认真选择所属主题版块


5.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的版区内发表相同的主题。


6.不得在同一版块用同一类别连续刷屏。


7.不得故意使用带有污辱或人身攻击、甚至恶意雷同的ID或淫秽色情、涉及政治等方面的签名或头像。


8.为保障网民发布民生诉求及时得到解决,防止水军借助平台恶意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在三水园版发布民生诉求曝光帖文责自负,禁止私自或变相删帖。


(1)、网民所发民生诉求帖,自发布后不得随意删除。发布后可以在诉求內容不变情况下作适当编辑。如编辑內容与原帖迥然,视为自行删帖。
(2)、网民发布民生诉求帖,文责自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3)、如发帖人迫于一方压力要求删可联系客服或版主酌情处理,同时必须在论坛发帖说明。




9.因转载而涉及的版权问题由转载者自行负责。


二、论坛版主操作主题规则


网站版主如发现帖子内容违反版规、涉嫌违法,版主有权立即作编辑、屏蔽、删除等主题操作管理。
兴化三水园论坛平台对网民发布民生诉求帖不持立场,网民发布的民生诉求帖,版主作主题操作不代表网站及版主意愿及观点,仅供网民参考。
论坛管理员和版主对网友发帖主要管理权限:
对可读性较强帖优先置顶、高量、加精华,鼓励原创。
对违规帖可屏蔽原帖、编辑纠正原帖主题或内容、删除回帖或原帖、论坛短消息警告、跟帖或公开发帖警告、禁止发言、禁止访问、直接删除违规ID号所属所有主题帖或者直接删除违规ID帐户等,构成犯罪情节严重者将按相关法规送司法机关。
网站版主不得外泄网友个人信息,违者必究。
版主具体操作规则:
1,置顶及解置顶
a.兴化本地新闻热点贴优先置顶。
b.实名贴、原创贴或具权威信官网发布帖、单位发布优先置顶。
C. 置顶帖得到被投诉方回复下架后,如原发帖人有异议或有新内容补充,可重新置顶。
D.凡置顶贴得到相关部门正式回复或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的将适时解置顶。
E.置顶帖一般7天左右。


2,关闭主题
a.遇有情况特殊帖,在线版主无法判定帖信息真伪有权关闭主题(发帖人可与网站在线版主、客服申请,证实信息,方可打开主题)。
b.诉求贴得到妥善解决后,发帖不希望继续讨论,可以跟帖给出恰当的理由要求版主关闭主题,不再进行讨论。


3,移帖及编辑主题
a.文不对版帖,移相应版。
b.帖子得到被投诉方回复后,版主必须在标题上版注说明。
c.网站版主对网民发布的民生帖标题有权作编辑,如发现帖子内容违反版规、涉嫌违法,版主有权立即作删除,编辑等主题操作管理。


4.对违规会员处罚


封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封号并删除相关文字。
a.违反版规、违法言论。
b.故意诋毁诽谤他人,涉及个人隐私阴私的,涉及人肉行为的。
c.乱发广告,灌水,不听劝告。
d.攻击,诋毀网站管理人员。
e.运用软件刷屏。


禁言及禁止访问
屡次劝告仍违规,发布违法信息可禁言,情节严重禁止访问。




投诉与建议
对管理不服者,可去“会员中心”版块进行投诉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说明:
本规则为试行版,未尽事宜请网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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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7 22: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加一条,删贴要公示15天,不能突然删除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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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7 22: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3)、如发帖人迫于一方压力要求删可联系客服或版主酌情处理,同时必须在论坛发帖说明。前面说了不删除贴子,所以绝对不能留后门,找借口删除贴子,这个度不好把握,不删除贴子,这是原则,如果是正义的,我们顶他;邪恶的,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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