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烟草是实行国家专卖制度,可是,海陵区九龙镇的姜某竟然在未取得烟草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网上购买假烟进行销售。10月11号上午,这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在海陵区人民法院开庭。 
本案一共有7名被告人,除了姜某之外,另外6人都是外地人,参与到了假烟销售的各个环节。姜某原来是一名社区工作人员,家里开了一个小超市。2017年1月,姜某通过微信认识了被告人吕某,吕某说她这里有香烟销售,而且价格低。 姜某并没有领取烟草零售许可证,但是他仍然向吕某买了烟,并且以市场价格将香烟售出,一年多的时间里,销售数额达36万多元。 
2018年1月,姜某的非法经营行为被泰州市烟草专卖局查获。2018年10月份,警方根据姜某提供的线索,将向姜某销售假烟的吕某、李某等6人缉拿归案。
公诉人陈宏俊表示:“2017年初至2018年1月份,被告人吕某使用‘小李子’的微信,并由被告人李某直接发货向被告人姜某销售中华软327条、中华硬196条、玉溪31条、黄金叶天叶88条等卷烟。” 
海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姜某、吕某、李某等7人提起公诉。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全媒体记者:黄 桢 编辑:悦 鸣 责编:邵晓霞 审核:戴浪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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