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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最高奖励12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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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8 07:32: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近日,

山东省青岛市

中级人民法院悬赏通告:

凡向该院举报被执行人高凌

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

(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

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

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

10%支付悬赏金,

即最高奖励1257万元。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通告



  被执行人:高凌,女,1978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5号1号院3门111号。



  未履行金额:125702064.80元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悬赏事由:威海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威仲字第0470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通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悬赏通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及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举报电话:0532-83098182(徐法官)



  本通告有效期:2022年8月6日起至2023年8月5日止。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通告告知,本悬赏执行通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二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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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8 10:34: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此女真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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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8 10: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税前还是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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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8 18: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货黑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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