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航道站东侧征收地块房屋拆除工程需要,决定接受具有从事房屋拆除相应人力、物力、财力,并响应本公告的房屋拆除企业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实施名称、概况 航道站东侧征收地块房屋拆除工程: 房屋拆除面积约480平方米,残值回收综合单价:12元/㎡(最终残值回收费以征收实施单位汇总面积结算为准)。 以上拆除房屋残值回收综合单价已考虑房屋拆除施工扬尘治理。工程竣工、拆除地块清场交地前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及地块管护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二、施工方式及内容 根据房屋拆除要求,采用湿法降尘、机械与人工作业相结合的方式,按规定的时限完成中标工程房屋及附着物、建筑物拆除,废料转运、渣土清运、清场交地,做好房屋拆除工程施工作业现场扬尘治理、地块管护工作,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督查和考核。 三、施工作业时间要求 按时完成所腾空房屋及附着物、建筑物(不含净资产回收设备、设施)的拆除、旧料(废料)及渣土清运、清场交地。逾期未清场交地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清场交地,所需费用从中标房屋拆除企业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支付。 四、报名条件 1.响应并同意拆除房屋残值回收价格和本公告二、三条明确的施工方式及内容,施工作业时间要求; 2.有保障房屋拆除湿法作业的相关设备、设施; 五、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房屋拆除工程报名函,空白处需打印,手写无效(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屋拆除)、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3.本次拆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并配备不少于二名现场安全员(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证书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和2022年6月-8月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的证明(人社部门出具),单位委派的施工现场负责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委托书; 4.企业购置房屋拆除湿法作业设备的发票复印件; 5.房屋拆除工程现场勘察,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员审批加盖单位印章的《航道站东侧地块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方案》、《航道站东侧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方案》原件。 上述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按序装订。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于2022年9月22日17:00前按本公告第五条所列全部资料按序装订密封加盖单位印章,报名函加盖单位印章及骑缝章附于密封袋外送达市房地产服务中心。逾期未送达或不按照本公告要求密封的将被拒收。 送达地址:兴化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二楼206室。 联 系 人:洪 武 电话:13961008881 七、候选单位选定及中标结果确定 1.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为候选单位; 2.候选单位被委托人参加抽签时,需提供含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手机号码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委托书; 3.通过抽签方式在候选单位中产生一家房屋拆除企业; 4.抽签结束后2日内,中标的房屋拆除企业凭中标公证书及下列材料与房地产服务中心所属房屋综合服务公司签订《房屋拆除承包合同》。 ⑴中标单位为本项目拆除人员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每人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 ⑵足额缴纳房屋残值回收费的票据; ⑶缴纳履约和安全保证金10万元的票据; 上述材料不全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八、抽签时间及地点 抽签时间:2022年9月23日下午3:00时。 抽签地点:兴化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九、其他事项 1.签订的《房屋拆除承包合同》至房屋完全拆除、砖渣清运结束及场地平整自行终止。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自行解除。房屋腾空拆除应拆尽拆达90%,履约和安全保证金可返还70%(不计息); 剩余履约和安全保证金待清场交地验收合格后返还(不计息); 2.本项目为房屋征收拆除工程,周期较长,被征收户腾空交房时间不确定,中标人应充分考虑履约和安全保证金的返还时间; 3.相关人员参加报名抽签活动时须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房屋拆除工程报名函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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