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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省政府批复!兴化这些村、社区农用地、集体(未)用地征收为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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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13: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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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兴化市2022年度第5批次
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兴化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兴)地呈字[2022]第14号兴化市2022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泰州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垛田街道凤凰垛村、莲溪湖村、新联合村,临城街道紫荆河社区等地区25.8349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垛田街道凤凰垛村、莲溪湖村、新联合村等地区2.0085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垛田街道莲溪湖村和新联合村共计1.884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9.727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5.8349公顷、转用未利用地2.0085公顷;征收土地29.7275公顷。
二、同意你市补充耕地方案。本次补充占用耕地19.6945公顷,补充占用可调整地类0.1415公顷,不涉及占用原地类为耕地的设施农用地,合计落实补充耕地任务19.8396公顷(其中补充水田规模0公顷)。请你市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市要督促相关街道办事处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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