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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冤!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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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3 06:07: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
10月23日兴化市兴东镇联发村长安7号付金国在关门城红绿灯向东500米左右的公路上开叉车撞伤我老公后打电话给他儿子付志明来伪造第二案发现场,父子俩没有及时把我老公送医院救治,耽误了最佳救援时间,我老公失血死亡,他们家里人至今不闻不问,我老公躺在殡仪馆已20多天,我老公才42岁,这家人全部躲起来,丧尽天良,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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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3 07: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家人全部躲起来,丧尽天良,天理不容!

这怎么躲得起来的,交警应该有他们的联系电话,你要求处理交通事故,交警不通知他们到场谈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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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3 07: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先把交通事故认定好,然后要求赔偿,谈不到一起可以诉讼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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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3 09:01: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这事情麻烦了.叉车是厂区行驶的一般上公路上开是不允许的,因为叉车都买不到公路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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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3 09:35: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他们家有钱有势,我家现在老的老小的小,穷人就应该被欺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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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3 10: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世风日下 发表于 2022-11-13 09:01
这事情麻烦了.叉车是厂区行驶的一般上公路上开是不允许的,因为叉车都买不到公路保险的 ...

叉车是拿不到道路行驶证的,也就是说拿不到牌照,不出事就没事,跟小偷似的,逮不到就没事,这出事了就跑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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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3 11:10: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缺乏对家属诚意就走到了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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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3 11: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刷抖音看到的视频,可能就是他们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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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3 12: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叉车不可以上路,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规定和特种设备目录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叉车属于特种设备中的厂内车辆,是不允许在场外的道路上行驶。叉车是工业搬运车辆,是指对成件托盘货物进行装卸,堆垛和短距离运输作业的各种轮式搬运车辆。国际标准化组织I称为工业车辆。常用于仓储大型物件的运输,通常使用燃油机或者电池驱动。
叉车作为特种设备严禁上路行驶,如需转场作业,必须由拖车或者吊车将其运载到目的地。叉车不属于机动车,无法购买机动车交强险及商业险分担风险。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叉车驾驶员需自行承担赔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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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3 12: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兴化三水园论坛 于 2022-11-13 12:41 编辑

按楼主帖中描述,付某某驾驶叉车在公路上行驶致人受伤,后因延误抢救有效时间酿成悲剧,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议受害人家属依法维权,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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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3 13:13: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相信正义不会迟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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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3 14: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冲家额,没保险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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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4 08: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42岁,上有老,下有小。赔偿力度最大的一个年岁段。
付金国在关门城红绿灯向东500米左右的公路上开叉车撞伤我老公后打电话给他儿子付志明来伪造第二案发现场。
这段话如果无虚,意味着他将他儿子也拖进了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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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4 08:37: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句句属实,还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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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4 12: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刘东清 发表于 2022-11-14 08:37
句句属实,还我公道。

既然找不到他,那就报警,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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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4 12: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付某这事做得窝囊之极。。。
事故并非谋杀,属于意外。应该主动报警并担责,走协商流程,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执法部门可酌情从轻处理。若经济条件真的不许可,可以协商分期赔偿。若认为受害人家属要求过高,可交由法院判决并执行。
他现在这事儿整得,责任性质比原来严重许多,很难得到受害人家属谅解,搭上了儿子,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有要可执行资产,就算抓不到他人,公检法一样可以配合处理,抚慰受害人家属。他的刑事责任并不能因此消除,逃逸不排除有故意杀伤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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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4 20:16: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好可怜丢下了妻子和一儿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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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4 20:17: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刘东清 发表于 2022-11-13 09:35
他们家有钱有势,我家现在老的老小的小,穷人就应该被欺负吗?

让人看了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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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4 21:31: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实名举报帖子,我一直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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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5 04:09: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邵建洪 发表于 2022-11-14 21:31
实名举报帖子,我一直关注中

图中一幕令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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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5 07: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直言不讳 发表于 2022-11-14 12:45
付某这事做得窝囊之极。。。
事故并非谋杀,属于意外。应该主动报警并担责,走协商流程,得到受害人家属的 ...

就是,不是故意撞死他的你逃什么呀?这就令人生疑且不想负责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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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6 01:23: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法院没有人是不会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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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6 21:50: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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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7 06: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叉车不允许上路,事故全责,致人死亡已经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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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8 01:52: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刘东清 发表于 2022-11-13 09:35
他们家有钱有势,我家现在老的老小的小,穷人就应该被欺负吗?

人命事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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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9 19:59: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刘东清 发表于 2022-11-14 08:37
句句属实,还我公道。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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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0 09: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最近进展如何,肇事者有没有出来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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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0 10: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非常同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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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2 02:27: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刘东清 发表于 2022-11-14 08:37
句句属实,还我公道。

这么地网民关心你,你怎么不讲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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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2 14: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这个恐怖了 ,交警 不管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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