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网

查看: 19606|回复: 0

[通知公告] 最新!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确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2-5 09: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最新!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确定!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2023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号)精神,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如下:

PART.01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桉4494元执行,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PART.02
目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全年缴费标准为5284.94元(按最低缴费基数4494元/月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各乡镇(街道)15分钟医保服务圈(为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医保基层服务站、市各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都可缴纳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特别提醒

1.关于转保:鼓励居民医保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连续缴费两年基本医保且待遇享受期间办理的,缴费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在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间转换的,原则上一个医保年度内只可转换一次。

2.关于缴费时间:灵活就业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将产生3个月待遇等待期,中断缴费期间及补缴费到账之日起3个月内的医保待遇不能享受。

3.关于政策变化:从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计入金额与在职职工标准相同,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13705265750;18796737586|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网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4-11-27 17:49 , Processed in 0.041712 second(s), 15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