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 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⑤□ 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6)R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2 年 10 月- 2022 年 12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R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且建筑面积(含地下)2.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如无中标通知书,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登记备案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为准,缺一不可。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备案表须盖有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备案章;如中标通知书上无备案章,须提供招投标监管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及官方网站可以公开查询到的网址链接;②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字和盖章。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合同金额、量化指标、工程内容等,否则不予认可。 有效期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其他要求:
3.8.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招标文件在建工程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3.8.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 万元整 (到账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到位。
3.8.3、动态监管资质需合格(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 条款执行)。
3.8.4、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
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5、本项目由兴化市住建局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0523-80518903。
3.8.6、特别提醒:中标单位差额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的需按招标文件中的保函格式办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