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中国联通公司在东朱村要建一座通讯塔,村里提供 地方,村集体每年支付村民的赔偿 1200 元,建设完成后中国联通一次性向村集体赔偿五万元左右,但是这笔赔偿款村集体没有进账,那这笔款项进了谁的腰包。 2016 年-2019 年期间,林马路东朱村北侧下放宅基地,每户 6 万元,计 23 户,共收钱款 138 万余元,但是这笔钱花在了什么地方,至今没有公布,其中有几户没有入账。 2018 年乡政府要求对靠村庄的畜禽养殖区拆除,直到现在也没拆除,但是陆新荣向乡里汇报已经拆除,并报销了所有的拆除用工,共得手 9450 元:这笔钱去了哪里?乡里有账可查。
2019 年按乡政府的工作要求,对村东林马路南边的生产河进行清理,当时 没有招标,清理段面近 70 米,工日是四天,陆新荣调用大挖机一台,小挖机一台,农用拖拉机两台,事后的工程款分两次入账,第一次为:22600 元,第二次为:47790 元,到了年底相关单位审核不通过,发现有虚报作假的行为, 更不符合财务制度,对这笔账不同意入账,直到腊月二十九,陆新荣公然用汽车挡在乡政府大门口,扬言钱要是不打,乡领导就不能正常工作,是谁给了他这个权利,小小的一个村干部难道就能一手遮天吗。 该地位于东朱村北,是本村老板朱志杰花了 30 万元向陆新荣买下来的,没有经过村委和全村老百姓同意,导致多年和老百姓的纠纷,未能建成厂房,这块地由村里出钱整平,朱志杰老板又私下给了陆新荣好处,最终这 30 万元又去了哪里? 2019 年环保对禁养区拆迁,陆新荣和本村包工头陈玉松合作开发建设 适养区,以每栋 5 万元的价格卖给养殖户,共 38 栋,从中得利几十万元,作为村干部,利用点权利和关系挣点老百姓挣不到的钱,这也很正常,但是:建 设适养区的这条路,用的挖机和工,共计 62300 元,这笔款项到最后怎么归村集体买了单,到了年底竟然以集体蟹塘复耕为由,将这笔款项入账,更可笑 的是,复耕名单里面有本村:朱新干、朱增强、徐金贵三位村民,从出身到现 在就根本没养过螃蟹,又何来的蟹塘复耕,这笔款项要退还我们村集体。 2019 年陆新荣担任村支书,在村东头要建设广场,这个广场的建设未经过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的知晓,也没有招标合同, 他就和本村做工程的陈玉松合作开发,如果建设完成由市司法局审批,能补助 200 多万元,由于是陆新荣个人投资建设,和村里一点关系也没有, 所以乡政府和村委会也就不必要干涉了,工程建设了几个月,最终以资金链断裂,工程停止,但是亏欠了工程方的工程款没了着落,工程方准备起诉陆新荣,他哪能自掏腰包给这个工程款,但是陆新荣利用一把手的权利, 直接做了一份假合同,私自在合同上偷盖村委会的公章,这样就成了朱陈村和工程方的合作关系了,挣钱了是他自己的,亏了就是村里的老百姓还债,然后工程方拿到了假合同,就向法院起诉朱陈村村委,这件事情非同小可,乡政府村委会都召开会议,现在老百姓是一头雾水,我们这个穷困潦倒的朱陈村在陆新荣的带领下没有一点改变,反而还要替他还 54 万元的工程款。 经核实,原朱陈村村委会计朱国强本人承诺从未见过这两份合同,村委公章被陆新荣私盖,与朱国强无关。 2019 年陆新荣利用权利,建设西丁村养殖区,对外以每栋 5‐6 万元的价格给养殖户,让养殖户集中养殖,注册韵湖农业有限公司,成为控股人,大肆敛财,私下收款, 收得款项没有入账。 收款人员名单 陈志禹:10 万 黄 飞 :6 万 陈国平:5 万 朱国祥:6 万 陈宝平:6 万 朱国艮:6 万 步正山:6 万 李德祥:5 万 徐 龙 :6 万 瞿长建:5 万 合计 61 万元 举报人:陈玉松 虚报田亩,骗取粮田流转租金,套取国家粮食直补, 陆新荣很多直接亲属和朋友,在本村就没有粮田,但每年还领着村集体向他们流转的粮田租金,和国家直补,每亩 1200 元,共计 50 亩左右,每年 6 万余元,其实这都是陆新荣在背后暗箱操作,虽然粮田租金是打到他的亲戚朋友名下,但是他们只得了很少的一部份好处,最终还是进了陆新荣的腰包,流转的土地大部分都是撂荒,无人耕种。 四季雅轩农庄,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这几个大字,这就是陆新荣当选朱陈村总支书时,不惜花费几十万元建成的,开酒店,揽工程,用于他作为政商集聚的天堂,在外的老板回来找他办事,也是在他的农庄宴请,这个潜规则就不多说了,应该谁都比我们老百姓懂。 我只想问问乡政府的领导,这个农庄是怎么允许建设的,下图红线的范围可以看到,原先是一条河,陆新荣对河道填土长达一年之久,期间老百姓多次举报,乡国土,乡河长办都到过现场,但还是硬生生填出几千平方的面积,农庄顺利建成,难道这就是干部的特权,还是有个别领导被陆支书套上了遮眼布? 根据《公务员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抗法律的违法行为,我们老百姓也不懂,但我坚信纪委的领导会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滥用职权,知法犯法:根据国土资源部规定,基本农田不得建设固定设施,陆新荣利用村集体流转的土地,开发房地产,建设共 4 栋, 每栋两层,售价 18 万,陆新荣本是一个商人,没有什么文化,利用关系进入村委,侵占村集体财产及村民利益,他弄虚作假、欺下瞒上欺压百姓,横行乡里,致使全村百姓怨声载道,民不聊声。陆新荣在不断放大的权利欲望面前,已经完全失去了其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公共职业道德。他违法乱纪,滥用职权,胡作非为,严重损害了党群关系。 [size=0.83em]图片15.png (494.12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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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视政府,党性缺失,2020 年农业农村局就有规定,对畜禽养殖不符合要求,和新增的大棚进行拆除,保持现有养殖数量,不得增加,我们村就有几家已经建好的,村里要求强制拆除。 2022 年 6 月份,陆新荣将流转的螃蟹塘复耕,明知违规,还是强行建设养殖大棚,一个村干部对老百姓执法强拆,然而自己再违规搭建,并扬言没有他做不成的事,他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党员干部身份,忘记了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忘记了自己的党性,严重毒化了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 侵占集体资产:陆新荣将村集体农机房改造成冷库以每年 15000 元对外出租,利用集体资产谋取私利,原先这栋农资房是村里花钱盖的,用于村集体农机摆放,占用的土地,一直由村集体每年支付给农户,有账可查,集体的资产怎么就变成他个人的了,这 6 年的租金都是他个人收取,用于挥霍。 贪赃枉法,假公济私,这是东朱村的停车场,陆新荣修建停车场全村支持,这本来就是为了全村老百姓停车方便,可是服务百姓的同时也肥了他自己,停车场建设政府给了几十万,村庄的老板又捐款了几十万,这几十万的捐款,有的老板在外直接打款给他,这么多年捐款的几十万不明不白, 也不公布,现在村庄建设也有老板想出一份力,但是没有人再敢相信他,我们老百姓要求查清几十万的捐款去了哪里? 这个大坑位于东朱村大堡生物东,以前也是完好的粮田, 陆新荣偷挖粮田,私卖土方,坑长 87 米宽 8 米,取土深度两米。 共私卖土方 1392 方,按 5 年前每方 40 元,得利 55680 元,《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挖土卖土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span]
这是我们村的老村部,建设存在严重的偷工减料,虚报造价,短短六年时间,墙体开裂,面临倒塌,用的门窗钢筋材料都是旧货市场二手的,虚报造价 16.5 万元,实际估价 8 万余元,虚报的钱款去了哪里?墙北多出几米的土地也被陆新荣侵占,“小工程”暴露出“大问题” 作为一名农村干部失职渎职、糊涂 监管,导致资金去向不明,流向个人口袋,村集体多支付工程款,造成集体经济损失,严 重违反了工作纪律。
兴化市纪委巡查组2022年12月15日给我的承诺于2023年2月28日办案结束,此后承诺人再也没有出现,后经沟通说案件重大,无权处理,从此无音信。 陆新荣自2014年担任东朱管区负责人后就大刀阔斧,首先成立几个农村合作社,向上打着带动老百姓共同致富的谎言,私自从东朱村流转300亩粮田。大搞农田开沟养殖,圩堤载枣树的擦边球,当年年底又向三组农户租用一部分粮田,加上原先的160亩全部开成螃蟹塘,按每亩加价一百元的价格承包给他人,其中三道田圩堤属于集体所有,共计面积20多亩,陆新荣也算成蟹塘面积承包给他人,就这20多亩公田每年得利2万多元。 2014年陆新荣从农民手中租用50亩粮田栽桃树,后经营亏本,将桃树全部砍掉,又将田转租给本村的养殖户养鸡,其中有0.8亩属于本村低保户朱连芳的田,按每亩1200元0.8亩每年就是960元,共8年7680元,这个钱养殖户每年都交给陆新荣,但是低保户朱连芳至今也没拿到一分钱,低保户朱连芳多次找陆新荣要钱,陆新荣说:你要是再要这个钱,我就把你低保拿掉,低保户就靠着这点低保钱生活,现在钱也不敢要。 2015年陆新荣利用干部身份,搞仗权承包,在东朱村东港口和村庄鱼塘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欺骗全村百姓提前二年进行招标,但是合同还有两年才期满,陆新荣就拿出4万元和前任承包人谈判,买断承包权,然后再交由自己的兄弟接手经营承包。 2015年兴化市政府为了村庄脱贫带动发展,向我们村下派一位司法所姓王的同志,担任我们村驻村第一书记,在王书记对我们贫困村的情况了解下,根据有利资源条件,决定向市里申请建设榨油厂,油厂建好后就交给陆新荣生产,油厂配备了两名工人,工资由村集体报销,油厂用地也由村集体交付,经营到2016年4月24日,陆新荣利用干部的权利拿到了油厂的产权,将村集体的油厂变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这中间到底是怎么演变的把戏,有着太多的不为人知。 2017年 未经乡国土所和村民委员会讨论,私自将停车场西一块地,放给本村村民当宅基地建房,至于收了多少钱也是私下交易由于在这块地上村里刚建了一个新的公共厕所,陆新荣为了尽快达成交易,不听全村百姓的劝阻,动用挖机对刚健的公共厕所进行拆除。 2020年昌荣镇宝宏村村民王长友在东朱村从事养殖,期间又在村南边开挖了7亩田螃蟹苗塘,租金每亩1200元共计:8400元,王长友直接交给了陆新荣,农户未得到,这笔钱到底去了哪里。 2020年1月27日。疫情防控开始紧张,国家下达设立各村卡口,严防严查,全体村干部和退休老干部坚守卡口,轮流日夜值班,,期间社会各界对卡口执勤捐赠物资和钱款,整整28天结束,最后捐赠物资多下有两辆三轮车,中华香烟两条,金南京3条,玉溪一条,捐赠现金9400元,钱款没有入账,多下的物资被陆新荣拿回家,在场老干部:徐松云,杨照全都知道。 2020年村集体商讨建造党群服务中心,就关于选址问题,我们朱陈村是三村合并,三村地形成三角形,为了三村的老百姓办事方便,多个党员要求建在三个村的中间,然而上面又不了解实际情况,就将选址的定位工作交给村干部落实,‘这里说明一个情况,选址定位后是不可更改的’可是谁也没有想到,陆新荣居然将定位的位置定在油厂的位置,市里要求定期完成党群服务中心的建设,陆新荣作为村干部却从中阻拦,想要建造就要对油厂拆除,陆新荣要求赔偿,最后村里也没办法,最终以12万元赔偿给他,油厂的设备也由他自己卖了3万多元,说到这里谁都明白了,也就是说陆新荣没花一分钱,将村集体的油厂变成了自己的,从中净得利15万多元。 我们村的农田到今天也没建设一条机耕道路, 没有一座农用桥,村庄建设停车场,社会各界捐款几十万元,最终钱款花在了什么地方,都没人知道,在他任职期间,大搞家族作风,建立“一言堂”家族代表,造成权利过度集中,导致不民主,不公开,不平等,身为一名村干部,利用权利中饱私囊,滥用职权,为身边的亲属谋取利益,在处理问题上大打出手,对手无寸铁的妇女拳脚相加,可谓是丧尽天良,在道德修养和扭曲的人品上,手握人民赋予的权利做着伤害人民群众的事情,这样的人还能为人民服务吗? 实名举报人:朱松昌 身份证:321083195610025651 手机号:15161082218 地址:江苏省兴化市林湖乡朱陈村东朱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