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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靖江首例!情节严重!某小区突降硬物砸伤人!楼上竟有两人在阳台干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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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1 07: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高空抛物是一种违法行为
被人们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大到花盆、酒瓶
小到铁钉、鸡蛋、果核
这些看似平常的东西
一旦从高空坠落
极有可能会致人受伤、死亡

据专业实验测算
一枚重30克的鸡蛋
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
而从25楼抛下
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所以

提到高空抛物大家都心惊胆战

近日
靖江市检察院办理了
本市首例高空抛物刑事案件
一起来看案情简介
👇

老王、老李均靠干体力活谋生。2022年11月5日,二人被某公司雇佣为三楼一住户拆除铸铁浴缸。二人费了好大功夫将浴缸砸成碎块,但如何清运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又让二人犯了难,当时工地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网已经拆除,每块浴缸碎块重达近百斤,装满碎片和砖块的蛇皮袋也有十几个,这意味着二人要楼上楼下跑几十次。经过商量,二人认为楼下原系施工安全管理区域,路过的行人较少,遂决定趁楼下无人时直接将建筑垃圾从三楼抛下。于是,为图方便,老王、老李自以为充分观察后,多次将建筑垃圾从十米高的阳台抛至楼下。岂料,二人抛掷的一块浴缸碎块,与原先二人抛在地面的硬物发生碰撞后溅射,致使七八米外一名路过的未成年行人受轻微伤。

靖江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老王、老李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无独有偶
历时两个月

发生在江西南昌东湖区的

“半个梨”高空抛物事件

近日终于水落石出!

6岁男孩的一个举动

造成路人受伤

5月9日19时许,江西南昌东湖区东万宜巷居民张某,行至象山北路与阳明路交界处,被从天而降的半个梨砸中头部,致轻微伤。


百花洲派出所接警后,对事发地周边的情况进行调查,经判断梨可能是旁边高楼内的人员所扔。

该大楼共15层,楼内人员较多,人员结构复杂,民警通过走访调查,没有发现目击者,也没有监控拍到“高空抛物”的过程。



民警随即将这半个梨,提交至南昌市公安局刑科所,民警通过多次提取检验,在梨子的咬痕上提取到了一女性DNA样本,民警立即对事发地的大楼内女性进行排查,发现居民邱女士与DNA样本有亲缘关系。随后,民警上门对邱女士家的女性亲属进行了补采DNA,通过检验和询问,终于揭开了真相:

当日,邱女士的女儿,将吃剩的半个梨放在桌上,转身做家务去了。邱女士6岁的外甥将梨从楼上扔下,正巧砸中了行人张某。



6月29日,邱女士代“熊孩子”向张某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承诺一定严加管教,不再高空抛物,张某表示了谅解。

民警对邱女士一家,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高空抛物的危害与处罚同时也教育孩子,今后不能再犯。



高空抛物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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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小小物件可能酿成大祸
万万不能心存侥幸!
“头顶”大事,关乎生命!
需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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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2 15: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抓到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违法必究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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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3 07:48: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一切皆是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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