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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泰兴一网民为博眼球造谣投毒?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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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4 07: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我已报警,希望你自己站出来,
不想把事情搞太大我跟你讲”
有人在河里投毒!?

假!

7月16日
泰兴市公安局元竹派出所民警发现
一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
发了一个鱼塘大量浮鱼的视频
并在评论区留言





民警调查确认该内容为不实信息

于是快速研判发布者身份信息

联系发布者周某核实情况

后周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调查,周某平时喜欢钓鱼,经常将钓鱼的视频发布到网上。为了博人眼球、提高社交平台的关注度和点赞量,遂盗用外省他人的视频移花接木,将视频发布在某短视频平台,虚构元竹老家的鱼塘被投毒,并称已经报警。

元竹派出所民警 陆闻

  视频一经发布就获取了大量流量,短短五六个小时就有了63.1万的浏览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我局网警部门联系周某,核实情况,周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就主动来我所投案自首。

周某到案后

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立即删除相关造谣视频

并向公众道歉


目前

周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

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同时公安机关对其造谣网络账号

采取关停措施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1)结伙斗殴的;(2)追逐、拦截他人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是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谣言不仅污染网络环境、损害网民权益,还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治理网络谣言,加强警民联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共同治理网络谣言的良好局面,江苏网警联合互联网平台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朋友要坚守道德底线、不越法律红线,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等各类违法信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网络谣言线索,坚决杜绝造谣传谣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内容生产发布。网站平台及网络自媒体要规范内容生产、发布、传播各环节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内容主体责任,及时处置网络谣言等违法信息,斩断谣言传播链条,全力挤压谣言滋生传播空间。

三、筑牢防谣网上长城。要加强科技创新,利用新技术构建网络谣言监测预警防控体系,提升对网络谣言监测发现与管控能力。进一步畅通违法有害信息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网民举报线索,会同官方部门和权威机构共同开展辟谣澄清工作,合力筑牢抵御网络谣言的钢铁长城。

四、共建清朗网络空间。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增强广大网民明辨是非、抵御谣言的能力,共同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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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4 21:48: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没事找事,脑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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