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三水园网

查看: 9114|回复: 1

[通知公告] 严查!未成年禁止进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8-26 06: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暑期即将结束
趁着最后几天时间
去KTV、酒吧嗨一把?
如果你是未成年人
答案当然是N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禁止
进入酒吧、歌舞、KTV等娱乐场所!
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
进一步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
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8月23日晚
公安海陵分局联合区文体旅局
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
对涉未成年人重点娱乐场所
开展联合检查整治
切实杜绝未成年人进入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场所
经营资质、安防设施、硬件设备等
进行全方位检查
对是否存在违法招用、接纳未成年人
是否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
是否存在营业性陪侍等
违法违规行为逐一排查
并与经营业主、消费者进行询谈交流



期间,发现8名未成年人出入酒馆
民警立即予以制止
并现场提醒酒馆负责人
不得接纳未成年人消费
切实履行好社会职责
依法规范经营
同时,民警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
将情况通报其监护人
要求监护人加强监管



法律直通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2020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订)
第二十三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第二十四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外国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四)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守护未成年人建康成长
需要法律的守护
更需要多方协作
共筑守“未”联盟
1
酒吧、KTV、网吧等娱乐场所经营者
招用未成年人将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应依法规范用工,不得招用未成年人。
02
未成年人
要学法知法懂法,增强法治意识;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更要擦亮眼睛,识别所谓“高薪”工作背后暗藏的陷阱,通过正规途径择业。
03
监护人
应当落实好家庭保护主责,引导未成年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04
全社会
广大市民要多关心关爱身边的未成年人,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
民族的希望
海陵公安将持续加大
娱乐场所查处力度
有效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8-26 16:33: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传递正能量,有效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客服:13705265750;18796737586|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兴化三水园网 ( 苏ICP备20024052号 )

GMT+8, 2024-11-26 02:33 , Processed in 0.057609 second(s), 16 queries .

Copyright © 兴化市艺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xhssy.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论坛帖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责自负,兴化三水园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汤荣华律师,手机:1385268731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