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公示,对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全省涌现的见义勇为人员和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
其中,江苏省见义勇为称号人员拟表彰对象中,泰州有6人榜上有名,江苏省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工作单位拟表彰对象名单中,泰州有1家单位上榜,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中,泰州1人上榜。
我市2人入选 下面请看他们的有关事迹 9、刘子凡
刘子凡,男,1954年5月生,兴化市陶庄镇梓辛村村民
2020年6月10日12时许,一男子在兴化市陶庄镇梓辛村家中精神病发作,持刀砍杀其父母。男子母亲大声呼救,邻居刘子凡听到呼救声,冲入男子家中与其搏斗,男子母亲得以脱身逃离现场跑至巷口呼救,刘子凡被男子捅伤后不幸牺牲。2023年4月,被江苏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27、蔡玉淳蔡玉淳,
男,1984年12月生,兴化市有线电视台职工
2021年10月19日11时许,张某和儿子刘某(4岁)一起到兴化市实验小学接女儿放学。刘某在玩耍时不小心掉入学校旁边的海池河里。张某为救孩子,紧跟着跳入了河里,落水母子2人都不会游泳。蔡玉淳听到呼救后,立即跳入河里,奋力向2人游去,一手夹一个,将母子2人成功救上岸。
公示期为10月7日至10月12日(5个工作日)。凡对公示人选及事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来访、来电、来函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线索或事实依据。
联系电话:025-83525431;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阴路2号;邮编:210024。
来源 | 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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