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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泰州市委办政府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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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1 09: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昨天泰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具体如下
关于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十条措施

为解决当前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提档升级“一企来办”(“泰企通”)泰州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及时集成、动态更新规上工业基础信息和各类惠企政策,开发应用“政策计算器”功能,推动涉企资金精准直达、高效兑现。不需要国家和省相关部门审批资金申请报告的惠企政策做到“直达快享、免申即享”,需要国家和省相关部门审批资金申请报告的惠企政策实行“部门受理、全力上争、全程服务”。(牵头领导:万闻华;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

二、规范涉企中介服务。按照合法、必要、精简的原则,编制公布全市统一的《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和备案的受理条件;凡由行政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和承担的服务事项,一律不得转交中介机构和专家,坚决杜绝以第三方服务代替部门监管、以专家意见代替部门决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区域性、行业性中介服务限制。以重点开发园区为单位,全面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估,凡已进行过区域评估的项目,除法律法规要求外,不得要求企业再评估。在区域评估的基础上,试点探索部分项目“免评估”服务模式,园区根据建设项目的产业类别、投资规模、技术装备水平等,向主办部门出具免除相关评估的意见。全面梳理行政备案事项,规范备案流程,坚决纠正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建好用好网上“中介超市”,建立项目业主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及结果运用机制,健全项目业主投诉受理机制,强化中介机构监管。扎实开展涉企培训收费项目清理,任何部门不得开展或联合行业协会开展涉企收费培训。(牵头领导:光华;牵头部门:市纪委监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所有涉及涉企中介服务监管部门)

三、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编制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实施主体、检查项目及内容、依据、检查方式、合规标准等要素,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推进“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对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管事项进行整合,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行“一件事查一次”涉企行政检查预告制,在检查前向企业明确告知检查事项清单,待企业自查自纠后,以“双随机”方式进行检查,推动企业由事后被动整改向事前自主提升转变。强化企业信息及检查情况整理,探索建立企业动态“免检”机制,不断扩大行业领域,对纳入企业“免检”名单的,在一定时间段内非必要不进行现场检查。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进柔性执法,在行政检查中推行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对涉企行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部门必须书面反馈整改意见,必须标明具体文件依据和法律法规标准条款,必须提出包含整改建议在内的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坚决杜绝执法标准、整改要求前后不一现象。严格规范处罚事项和罚款标准,严肃查处以罚代管、过罚失当等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不断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力。(牵头领导:沈峻峰;牵头部门: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营商环境办、所有行政执法部门)

四、推进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切实提高涉企案件办理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决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纠正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和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坚持规范执行、高效执行、阳光执行,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完善涉企案件申诉、再审等机制,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牵头领导:孔德平;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五、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深入推进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探索推进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灵活确定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化能耗指标配置,积极为优质项目建设落实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替代指标。强化环境容量保障服务,大力推动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确保大项目、好项目平稳落地。加强融资支持,建立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深入推进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建立新上重大产业项目用工引才需求超前对接落实机制,推进企业用工供需对接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牵头领导:梁三元;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从市场需求、企业需要出发,打造专业化服务团队、专业化服务平台、专业化服务机制,构建覆盖需求端、研发端、生产端、销售端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加快药品进口口岸建设,深化医药产品注册申报队伍建设,完善生物医药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大力推进行业咨询机构、专业研发机构和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助力科研成果孵化转化。成立民营企业服务中心,组建产业链商会,同步建立以机关业务骨干为重点的产业链商会观察员、服务员制度,精准对接、服务企业需求。(牵头领导:沈峻峰;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商联等)

七、健全政企沟通交流机制。持续办好企业家座谈会、“政企圆桌协商会”,完善百企观察员、“三服务一优化”等工作机制,畅通“12345”营商环境专线、“泰好办·民企服务热线”,多形式常态化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落实企业家代表列席重要会议等制度,建立涉企政策制定企业家代表库,发挥民营经济发展顾问作用,提高涉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牵头领导:张小兵;牵头部门:市委统战部;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等)

八、建立营商环境问题闭环解决机制。构建营商环境领域问题“多方收集、梳理汇总、分类交办、限时办结、跟踪问效、反馈评价”综合处理机制,推动简单问题“接诉即办”,复杂问题0.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办、15个工作日内核实办结、3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完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曝光机制,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市级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公开曝光。建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损害营商环境的具体人、具体事,相关部门应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要优先查处、快查快结。建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查处机制,扎实解决涉企基层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靶向监督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牵头领导:徐克俭;牵头部门:市委办公室;责任部门:市纪委监委、市营商环境办、市效能办等)

九、营造尊商亲商安商浓厚氛围。鼓励各级干部出于公心“大大方方为企业站台、清清白白助企业发展”,积极参加事关企业发展的重要商务活动、关键产品发布会、年会等,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亲清统一的政商关系。设立泰州“企业家日”,办好“企业家说”等栏目,每年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推出一批敢闯敢干、改革创新的企业家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尊崇企业家精神的良好氛围。(牵头领导:刘霞;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泰州日报社、泰州广电台等)

十、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市委常委会每季度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市领导定期专题述职牵头负责的营商环境工作,定期评选营商环境方面的“骏马奖”“蜗牛奖”,建立动真碰硬抓营商环境的专项督查机制。(牵头领导:朱立凡;牵头部门:市委办公室、市委研究室;责任部门:市委财经办、市营商环境办、市效能办等)

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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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1 12: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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