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郭镇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简章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15人(其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10人),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2:1比例开考。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2:1比例的,则根据报名情况核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有志于农村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上进心,能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30日后出生),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对退役军人招聘的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其中中共党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8周岁(1982年3月30日后出生);
5、具有张郭户籍;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等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发布招考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集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考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相关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组织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填交《张郭镇2020年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出现役证(退役军人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3张。本人确有特殊情况难以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间:2020年3月31日—4月10日(周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张郭镇组织科(张郭镇政府大楼一楼106室)。咨询电话:0523-83764030、0523-82323853。
(三)资格审查 建立由纪检、组织、公安、民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照选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笔试面试 1、笔试。以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写作等方面。总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录用人选。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五)集中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成考察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察。由张郭镇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方案,报张郭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管理及待遇 1、所有招聘人员分配到村,党团关系相应转入。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到单位部门锻炼培养,食宿自行安排。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待遇报酬每月30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由张郭镇党委组织科牵头考核,考核合格者报经张郭镇党委讨论审定后,办理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工资待遇参照张郭镇编外工作人员执行。聘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本人另谋职业。
五、实施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张郭镇组织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764030、0523-82323853 监督电话:0523-83764036
来源丨张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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