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兴化市审计局发布日期:2020-03-30 14:20浏览次数:16
因审计工作需要,我单位拟聘请专业人员参与兴化市洼地治理工程(沙沟崔垛段)房屋征收跟踪审计工作。根据《兴化市审计局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暂行办法》规定,现将相关需求情况公布如下:
一、审计项目名称:兴化市洼地治理工程(沙沟崔垛段)房屋征收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A地块(崔垛东村),约2.6万平方米;2、B地块(崔垛新村),约1.4万平方米。
三、拟聘资格条件:
拟聘2家中介机构参与以上房屋(土地)征收跟踪审计。要求报名单位具有良好信誉,房地产估价师具有较高的素质,熟练掌握兴化市房屋(土地)征收相关政策。
四、工作时间:根据各地块入户调查进场时间,同步实施跟踪审计。我中心将据此考核受托单位业绩。
五、聘请费用结算标准:我中心按照《兴化市房屋、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考核及经费结算办法》(兴政发[2016]161号)文件规定结算跟踪审计费用。
六、此次聘请外部人员所在的机构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机构应在《兴化市审计局房屋征收跟踪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备选库》中;
2、三级及以上评估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中签单位外聘人员必须服从审计组的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审计任务,遵守审计“八不准”等廉政纪律;
4、报名参与本项目实施的驻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须参加我市党建和征收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不少于1人;其他专职从业人员须参加我市党建和征收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不少于2名。
凡愿意参加的外部机构请于2020年4月3日11:30前报名,并于2020年4月3日14:20到我中心参加抽签(过时将视同放弃处理,3月13日已中签单位不再参与抽签)。
联系人:顾磊;联系电话:0523-80259553,15952675195。监督电话:0523-83251536。
2020年3月30日
附:
委托审计报名表
备注:填报拟参与跟踪审计人员姓名、资质、联系号码,现场审计中,未经批准不得更换参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