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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反诈宣传] 这样开车,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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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4 07: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转弯车要让直行车先行
这一基本的安全通行原则
是众多司机应该知晓和遵守的安全法则
但仍有少数司机却抱着侥幸心理
为“抢一时之快”
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在现场,双方当事人向民警描述了当时的情况。
据轿车驾驶人王某表示,其当时开着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S231省道与X303县道路口,右拐向东时,突然听到“嘭”的一声响,发现车门右侧被一辆电动车迎面撞上。
电动车车主王某扣表示,其本来跟小轿车是并行状态,在通过路口时,轿车突然右转超车,自己反应不及,撞了上去。幸运的是,王某扣戴了头盔,仅身体轻微擦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人王某疏于观察,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行人先行,是造成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扣无责任。





“右转让直行”
不仅是一种习惯
更是一个强制性规定
法律法规
01有信号灯路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02无信号灯路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路口如虎口
低速慢行、留心观察、礼让通行
一直都是路口行车的关键
交警提醒
驾驶机动车在进出道路及转弯的时候,应提前开启转向灯,降低速度,注意观察,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安全距离,在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安全进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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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4 21: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遵守交通,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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