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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江苏德龙镍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已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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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0 22: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据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上周发布的公告显示,由于未能履行由一起买卖纠纷导致的法律判决,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荷琴已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资料显示,黄荷琴为德龙镍业实控人戴国芳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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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对德龙镍业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法院并非来自其总部所在地的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而是江苏另一地常州市的新北区人民法院。这从侧面反映出德龙镍业多起诉讼案件缠身,正承受着来自多地多方面的多层压力。

      此前报道,2024年7月24日,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响水恒生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响水巨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响水德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预选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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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原料加工、钢铁冶金、物流贸易、产品研发为一体的大型不锈钢产业集团,以1695亿元营收位列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47位,位列2023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第32位。公司拥有原料、炼铁、炼钢、轧钢、固溶、冷轧、线棒材生产等全流程产业链及配套供应链,子控股公司分布于盐城、常州、无锡、徐州、戴南等沿江沿海经济发展区,并在印度尼西亚建有4期工业产业园,现有中国籍员工13000余人,外籍员工25000余人。


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关于响水恒生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响水巨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响水德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预选任公告



本院立案审查的响水恒生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响水巨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响水德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四案,目前上述四案尚处于受理审查阶段,是否受理以本院最终裁定为准。因上述案件债权人人数众多且法律关系复杂,在区域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现通过竞争方式预选任一家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上述四家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响水恒生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

响水恒生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13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位于江苏响水沿海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包括不锈钢铸造(不得有电镀、喷漆工艺和轧钢生产工艺)与销售;不锈钢制品、钢锭、合金销售;土地租赁。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二)响水巨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响水巨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30日,是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6000万元,公司位于响水县工业经济区内。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三)响水德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响水德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8日,是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位于响水县工业经济区内。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四)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

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镍合金专业冶炼的民营企业,公司位于响水县工业经济区内。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要经营:镍合金生产与销售。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机构应为全国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编制的破产管理人名册中最高级别的社会中介机构(不含个人);

2. 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出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 申报机构具有从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破产管理人工作经验,且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办理过债权总额50亿元以上破产案件;

(2)办理过职工人数2000人以上破产案件;

(3)办理过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案件;

(4)熟悉跨境追收破产企业财产法律业务;

具有大型钢铁企业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工作经验的申报机构优先考虑;

4. 申报机构必须具备十年以上从事破产管理人工作的经验,且具有一定的资源整合能力。派出的工作团队中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或其他具有高级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少于45人;长驻人数不少于20人,具体人数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5. 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出的工作人员在发布公告之日前3年内(含发布公告之日)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本次申报仅接受社会中介机构单独报名,不接受多家社会中介机构联合报名。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机构请于2024年7月29日18时00分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书(详见附件)及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sxrmfy@126.com),确认报名参加竞选。

请报名的申报机构确保填写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准确无误,若通过申请书中注明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申报机构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二)申报机构请确保于2024年7月31日18时00分前(该时间为收到材料时间),将申请书原件及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10份送至响水县人民法院民二庭,逾期未收到上述书面材料的,视为不具有参加本次竞选的资格。

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规模及从业人员(姓名、执业证号、是否具有重整从业经验)情况;

2.拟派出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情况,并附该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重点说明该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在发布公告之日前10年内重整工作方面的经验(包括大型企业重整案件经验和上市公司重整案件经验),包括数量、企业名称、案号、审理法院、类型(重整)、有无财产以及办案天数情况(以列表形式提供并附民事裁定书、决定书)等;

3.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或管理人成员办理的破产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典型案例的情况,包括数量、企业名称、案号、审理法院、典型案例证明材料(以列表形式提供并附民事裁定书、决定书)等;

4.报酬方案;

5.工作方案;

6.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出工作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者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7.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出工作人员在发布公告之日前3年内(含发布公告之日)无违法违纪记录的声明;

8.申报机构作出的依法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及违法执行职务自愿承担责任的承诺。

申报机构应当保证申请书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作假,直接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评审规则

本院将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将综合考虑申报机构的资质、从业经验、团队专业背景、工作方案、报酬方案、资源整合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申报机构为中选机构,得分第二的申报机构为备选机构。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 0515-86683121、0515-86683025

手机号码:15161972002

电子信箱:xsxrmfy@126.com

附件:《关于参与恒生不锈钢等四家企业管理人竞选的申请书》


响水县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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