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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反诈、普法] 百年老宅的拆迁利益到底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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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3 22: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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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兴化市东门附近有一处百年老宅,最后一位居住的老人于2017年去世,老人没有子女亲属,在世期间一直由当地居委会照顾。如今,老宅面临拆迁,就在这时,鲁某起诉到法院,主张该房屋是其祖传老宅,因“承祠”而享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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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父母将其承祠给家中没有子女的老人,鲁某作为养子,照顾老人,从而获得房屋权利。后来老人去世后,鲁某也搬离了老宅。而这老宅里最后一位居住的老人是鲁某的一个远房堂叔。根据《民法典》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鲁某作为养子享有继承权,最终,法院判决,老宅的拆迁利益归鲁某所有,同时,鲁某拿出一部分费用给居委会,用于当时照顾堂叔的赡养费用和丧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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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4 05:25: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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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4 10:52: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有利益就争了,当初服侍老人时,怎么不跟居委会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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