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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借资 “走过场” 验资?兴化国邦人力公司因这事儿领了 2 万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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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9 08: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最近,泰州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公示平台上,挂了条关于兴化国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处罚消息 —— 这家公司因为虚报注册资本,被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了 2 万块钱,这个处罚信息会一直公示到 2025 年 12 月 5 号。
先说说这家公司的情况。它是 2020 年 12 月 21 号成立的,股东是老板陈祥和他老婆孟笑,不过实际上孟笑就是个挂名股东,真正管事的是陈祥。公司一开始说要认缴 200 万注册资本,虽然现在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 “认缴制”,不用一开始就把钱全交齐,但要想做劳务派遣生意,得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才行。为了拿到这个证,这家公司在 2021 年 3 月 18 号找了个叫王璐的人,借了 200 万打进公司账户,还找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扬州分所做了验资,拿到了验资报告。
QQ截图20250909082716.png
可有意思的是,刚验完资,这 200 万在 3 月 18 号到 19 号就又转回去了,要么转回给王璐,要么转到和王璐有关系的人账户里 —— 等于就是 “走了个过场”,钱根本没留在公司。但凭着这份不实的验资报告,公司还是在 3 月 30 号拿到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4 月 7 号又去工商局改了登记信息,加上了 “劳务派遣服务” 这个业务,之后就一直做着劳务派遣的生意,直到 2025 年被查。
不过在调查的时候,这家公司也做了整改:2025 年 8 月 19 号,他们真的把 200 万注册资本交齐了,其中陈祥出了 102 万,孟笑出了 98 万,还按规定交了税。
为啥最后只罚了 2 万呢?兴化市市监局查清楚后,说这家公司的行为违反了 2018 年修订的《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 就是不能虚报注册资本、提交假材料骗公司登记。但考虑到几个情况:老板陈祥案发后主动去公安机关投案,在市监局调查的时候,不仅说实话,还主动提供证据;而且收到整改要求后,马上就把 200 万实缴了,加上这是公司第一次违法,情节不算严重。按照《行政处罚法》里 “处罚要和违法事实、情节匹配” 的原则,最后就只罚了 2 万,处罚决定书编号是兴市监处罚〔2025〕00135 号,2025 年 9 月 5 号定的处罚,有效期到 9 月 25 号。
其实这个事儿也给其他公司提了个醒:现在虽然注册资本是认缴制,不用一开始就把钱砸进去,但也不能搞 “虚假操作”—— 像借了钱验资又转走这种事儿,不仅违法,还会被公示,以后公司想招投标、跟人合作、找银行贷款,都可能受影响。这次的处罚信息是兴化市市监局报上去的,数据来自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时间也是按规定来的,就是要让大家都看到,别存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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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9 10: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这不是行业的潜规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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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9 17:28: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好多潜规则都开始有必要的整顿:
目的是利用罚款增加非税收经济增长!
这不是什么特殊现相,这是合符常理下的事态发展理念。
翻开历史,一切都在“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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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9 17: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有意这么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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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1 12: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现金流动一下,一般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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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4 07:06: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该罚!自作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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