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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诉求] 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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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0 10: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临城街道南山村委会庞家。是不是违规发放失地保险
https://www.xhssy.com.cn/forum.p ... 51620&fromuid=69545
(出处: 兴化三水园论坛)


关于要求公示失地保险相关政策及执行情况的申请:
本人系临城街道南山村庞家村民,近期村内推进失地保险办理工作,存在缴费标准、参保年龄界定不明确等问题,引发村民普遍疑虑。为保障村民知情权、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正式提出以下公示申请:
1. 公示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失地保险的官方政策文件,明确缴费主体、缴费标准及政府、村集体、个人的分担比例,核实“个人缴纳三万二”是否符合市级政策要求。
2. 公示失地保险参保年龄认定依据,明确是否限定为60岁以上,对照市级政策说明年龄门槛的合规性。
3. 公示本次南山村庞家失地保险参保名单、缴费明细及补贴发放记录,并说明名单筛选的具体流程与公示情况。
4. 公示上述信息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需设置在村集体公共区域(如村委会公告栏),同时提供线上查阅渠道(如村微信群、街道官网)。

请贵单位在收到本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应并落实公示事宜。若逾期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不完整、不真实,本人将依法向兴化市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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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0 11:07: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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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0 11: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居了解的核心结论,一般按地方政策口径:

1. 缴费标准:失地保险缴费由兴化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村委会无权自行设定“三万二”标准。费用按兴化市文件执行,由政府、集体、个人共担,个人缴费不得强制定额,具体以人社部门公示为准。
2. 参保年龄:保障对象为征地安置名单中16周岁以上人员,这是省、市政策明确规定,村委会不得擅自限定为“60岁以上”。60岁多为待遇领取年龄,非参保门槛。
3. 违规与公示:强制收费、擅自定规则、抽签分配名额、未公示等,均可能违规。按规定,参保名单、缴费标准、补贴方案需在村集体公示≥5个工作日,你可要求村委会补公示,不公示可向街道/人社投诉。
维权与咨询渠道:
• 兴化市人社局(社保主管):核实缴费、年龄政策,电话0523-83242062
• 临城街道办事处:投诉村级违规,电话0523-83661001
• 举报渠道:12388纪检监察、12309检察服务、12345政务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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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0 12:4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封信合情合理,望领导答民情,解民忧;以身作则,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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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0 15: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核实“个人缴纳三万二”是否符合市级政策要求?

类似前几年,失地保险不需要个人交纳,或者说,变项交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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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0 19: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失却薄田心不慌,
地承惠策沐暖阳。
保佑民生无忧患,
险防困苦护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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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0 21:00: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庞广杰作为村支书,为什么不敢出来回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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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0 21:01: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行得正,做的正,有什么好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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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1 05:30: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贴近民生,做合格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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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1 09: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版主2 发表于 2025-12-20 11:13
居了解的核心结论,一般按地方政策口径:

1. 缴费标准:失地保险缴费由兴化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村委会无 ...

合情合理,只要公平公正公开,老百姓无话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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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1 15: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叁叁 发表于 2025-12-20 21:00
庞广杰作为村支书,为什么不敢出来回应一下!

看来庞支书是心有力而不足?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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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2 04:27: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友情提醒:父母官们,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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